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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反暴利 须让房价成本“晒”在阳光下

作者: 吴学安 时间:2011年05月18日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中国房地产市场调控将进一步升级。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称,发改委正在研究在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以使商品房价格能够保持在合理水平。虽说此项新政还未有明确方案,但市场普遍将之解读为房地产市场调控将进一步升级的信号。

    房地产是否暴利行业,暴利到何种程度,长期以来都是各执一词、莫衷一是。关于开发商的利润率,任志强曾说房地产平均行业利润仅为8%左右,而2010年底社科院报告称房地产平均毛利率为55%左右。数据差距如此巨大,相信谁的?开发商的账务又不公开,人们只能是一头雾水。

    多年来,中国房地产行业乱象丛生,表现之一就是开发商随心所欲标价,对购房者漫天要价,开发商、投机者长期维持暴利,但相关部门对价格管理却一直难有作为。因为房地产价格形成机制的不透明、不规范,目前房地产开发成本几乎是一个谜,老百姓普遍认为,房地产价格虚高,开发商从房地产开发中往往攫取超常的暴利。但房地产商似乎也有苦要诉,房价高主要是因为土地成本高,还有各项行政收费繁多,占到房价20%。

    毋庸置疑,土地成本是房地产开发的主要成本之一。有的说土地成本最高占售价的50%左右,也有的说占总成本的20%至30%。差异很大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开发的延后和土地的升值,导致前期土地成本占后期售价的比例降低。近50%的土地成本,20%的行政税费支出--这是房产商回避房产暴利质疑自证清白的"利器"。当然,土地成本过高,行政税费过高,这些问题需要直面和反思。但房产商坐拥暴利,也是回避不了的事实。成本归成本,暴利归暴利,二者不能混为一谈。从这个意义上说,规范商品房价格机制势在必行,理所应当。

    所以,要真正地实施房地产反暴利,对房地产进行有效的调控,首先必须厘清房价成本的构成。属于土地成本导致房价高的,可以减收甚至取消土地出让金。属于各环节税费导致的,就应该力行减税。如果确属开发商牟取暴利的,则需要坚定地反暴利。而在房地产反暴利之前,最起码需要先公开一个真实客观的房产开发成本--这是一个前提。

    总之,房地产反暴利的关键是,必须强制开发商公开房价的成本明细,将其财务置于阳光之下。离开了这个前提,房地产反暴利就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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