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敏锐地察觉到这股倾向究竟想要否定什么。借考察南方之机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并着重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标准。由此云破天开,民营经济焕发出更旺盛的生机与活力。借这股东风,“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概念写进了中共十四大的报告,“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成为《宪法》修正案的重要内容。
对私营企业家这一新的社会阶层该怎么认识,如何评价?又该如何对待他们?党也给出了十分清晰的回答。中共十六大,确立了“两个毫不动摇”的基本经济制度,确认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鼓励努力创造财富,提出包括资本在内的多种要素“按贡献”分配的新分配制度概念,并最终将保护私人财产等相关内容写进新《宪法》。 2005年2月24日,国务院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非公36条”。这是共和国成立56年来第一次以中央政府的名义发布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200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在2217名党的代表中,陈锋、潘刚、梁稳根、王健林等18位来自非公有制企业的代表格外引人注目。2008年3月3日,第十一届全国政协会议开幕,在步入人民大会堂的2200余名新一届政协委员中,有160多位委员来自非公有制企业。从出席党的代表大会,到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新社会阶层的一部分,民营企业家群体的社会地位、政治地位不断提高。他们正在不断塑造一种全新的形象。 “中国企业家的精神在世界上都是有名的,得到了世界学者的认可。中国凭什么能发展到今天,境外学者认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企业家精神。”陈乃醒言道。
“可以说,可能连改革的设计者都没有想到,中国民营企业家的身上会蕴藏着如此巨大的能量和生机。”刘建感叹。
理性阐述罪与罚
曾经有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位知名民营企业家在一次大型的民营企业家聚会上向台下听众说,我保证没有行贿过,各位如果也没有行贿过的话请举手。结果全场迟疑地举起了三只手。这时候主持人马上插话说,刚才他说保证没有行贿过,不相信这句话的请举手。结果,在场的都举起了手。
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发展快车道时,一批批私营企业声名鹊起并雄心勃勃地介入国有企业改制,一批批民营企业老板跻身《福布斯》富豪榜。与此同时,也有一批批的民营企业老板被改革的浪潮“拍死在沙滩上”。他们当中——
霸气:如禹作敏。人家说:你是土皇帝。他说:不,去掉土字,是皇帝。他贴出告示不参加党代表、人大代表选举,他要进村的公务人员一律亮证检查。
疯狂:如郑乐芳。她是中国特色的虚拟金融的始作俑者,是金融体外衍生品的创始人。她认为无本之木可以结果,无源之水可以喷涌,市场经济既然可以无奇不有,当然可以无所不为,最后她被枪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