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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房产税暂不扩容 标准和办法没定

作者: 时间:2012年09月04日 信息来源:北青网

    国税总局称房产税暂不扩容 基本住房或将有税收优惠

    官方回应

    房产税作用有限基本住房或有优惠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就网友在"部委领导留言板"中反映较多的房产税、股票红利税等问题进行了回应。国家税务总局表示,由于对个人住房征税涉及面广,且需要一系列的配套制度,扩大试点方案以及细化的征收标准和办法尚未最终确定。

    国税总局肯定了房产税的积极作用,"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增加了住房的持有成本,有利于引导购房者理性地选择居住面积适当的住房,从而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可对这一作用程度,国税总局则认为,房产税对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投机行为有一定作用,但作用是有限的。

    至于网友提出的"为何现在试行的房产税只针对豪宅,对普通住宅价格起不到任何作用?"一事,国家税务总局表示,住房兼有消费品和投资品的双重属性,在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问题中,他们将充分考虑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对属于基本住房需求的部分予以一定的税收优惠。

    其中,包括对所有权人自住的第一套住房全额免税;对存量或增量的第二套住房拟征一定的房产税;对存量或增量的三套及以上住房课以重税并实行累进税率等建议,都将成为国税总局在研究房产税扩容工作中的重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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