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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改革 全面推开“箭在弦上”

作者: 时间:2012年03月07日 信息来源:华西都市报

    今年上半年40重点城市个人住房信息全国联网

    昨天下午,财政部长谢旭人答记者问时提到,房产税改革自去年在上海、重庆试点以来,进展顺利、运行平稳,正在总结经验,将适当扩大试点范围,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前一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财政预算报告也指出,要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各种迹象表明,房产税改革全面推开已“箭在弦上”。

    一年沪渝试点效果渐显

    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自去年初在上海、重庆两大直辖市启动。历经一年之后,“实施效果逐渐显现”。

    然而,开征房产税除实施标准、细则等尚存争议外,个人住房信息不透明、不联网也是目前制约中国房产税全面推开的障碍之一。

    全国政协委员刘克崮指出,支撑房地产税改革的重要前提是“公开透明的社会信息”。他认为,目前全国联网的住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个人收入诚信系统、房地产价格评估体系等房产税的征收基础欠缺,缺乏全国或是地方省市一级的住房信息系统。

    今年40城市信息联网

    “加快城镇住房信息系统”将成为房产税推开扫去障碍的第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证实,今年上半年,40个重点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将实现全国联网,各地争取2013年实现全市、全省联网。同时,北京、武汉、上海等城市已相继提高“非普通住宅”门槛,使更多普通住房享受到契税优惠。

    “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完善,不仅有助于房产税的推开,而且将推进所有税制改革。”刘克崮表示。他还建议,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基础上,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和互通,为财税改革和提高政府效率奠定基础。

    定位房越多税越高

    加征房产税会否增加普通民众税负压力也是争议的焦点之一。刘克崮强调,征收房产税是为配合房地产调控,而非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不能把调房价寄希望于房产税。

    “不能将房产税定位到‘抓钱’上,那样只会加重公众‘税收焦虑症’。”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房产税首先应定位在个人住房调节税,房产越多,税越高。

    “即便今后房产税全面开征,也不是向每一个人征收,应对满足基本居住要求的房产做出充分的扣除。”刘克崮建议。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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