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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我市公积金缴存范围进一步扩大

作者: 徐朝晖 刘胜平 通讯员 宋丽 石鑫丽 时间:2010年12月11日 信息来源:金华日报 金华晚报

    本报消息(首席记者 徐朝晖)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今日起市区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满一年后即可按政策申请贷款购房。

    “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缴存公积金的愿望较为强烈,向这两类城市群体敞开大门,是我市住房公积金扩大覆盖面的重大突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盛方洪说,这有助于更多的城市居民能享受到公积金住房保障的政策利好,同时也体现了公积金制度社会公平的一面。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问题意见》,“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试点工作”。目前,我省仅湖州和温州个别县(市)先行试点,我市也属于起步较早的试点城市。金华市区昨天起率先试行,各县(市)结合实际情况稳步推行。

     20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

    昨天下发的《金华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均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在办理新缴存手续、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时,个体工商户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结算账户;自由职业人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结算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受理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账号,为其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每月最低只需缴存98元

    根据规定,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的月缴存额为本人缴存工资基数乘以缴存比例的两倍,缴存基数及比例每年7月份调整一次。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应当按规定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基数及比例的申报手续。缴存基数不高于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存比例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

    盛方洪说,目前市区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980元,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是15490元,缴存额上下限差距较大。如果按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5%的缴存比例计算,实际每月最低只需缴存98元。

    目前,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分两类,月实际缴存额超过1000元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最高可贷30万元;低于1000元的,最高可贷20万元。

    采用按月汇缴委托收款

    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按月汇缴公积金,采取特约委托收款方式。每月终了后5日内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从这些人员银行结算账户中扣收。

    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可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封存手续。无故停缴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在停缴次月起自动封存其账户。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定居、死亡等,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凭有效证件一次性提取,并注销缴存登记。

    新参缴贷款也受新政限制

    据有关规定,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缴存人员一样,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也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享受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同等政策。

    目前我市已制定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实施意见,对购买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优先保障;第二套房仅限于改善性自住房,公积金利率上浮10%;第三套则停止公积金贷款。

    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是否需要参加公积金存缴、缴存额多少为好,应根据政策结合自身情况而定。如果是无房户或有一套普通房还准备再买房的,缴存公积金有利。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如果已经拥有两套住房,即便参加缴存公积金,也无法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我市昨起实施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个体户和自由职业者均可申请缴存

    本报讯 从12月10日起,我市扩大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这有利于解决我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这是记者昨从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的。

    扩大公积金缴存覆盖面

    为有效支持我市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等个人改善家庭居住条件,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受益面,我市出台了《金华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凡我市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均可自愿以个人名义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新纳入缴存时须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个体工商户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结算账户。

    自由职业人员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结算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账号,为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月缴存额度比例和缴存方式

    据了解,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的月缴存额为本人缴存工资基数乘以缴存比例的两倍。缴存基数及比例每年的7月调整一次。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应当按规定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基数及比例的申报手续。其中,缴存基数不高于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存比例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

    住房公积金采取按月汇缴方式,住房公积金汇缴采取特约委托收款方式。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与管理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合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委托付款授权书》,每月终了后5日内由管理中心委托银行从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银行结算账户中扣收。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银行结算账户如有变动,应到管理中心重新签订《住房公积金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合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委托付款授权书》。

    变更注销缴存登记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缴存登记相关信息变动,应携带相关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登记变更手续。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可到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封存手续,并提供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申请书及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无故停缴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可在停缴次月起自动封存其账户。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定居、死亡等原因,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凭本人或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管理中心办理注销个职人员缴存登记。

    此外,有关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其他事项按《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报记者 刘胜平 通讯员 宋丽 石鑫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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