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从今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相关税收政策。另外,还将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
笔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自去年12月1日起,我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始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来,全市企业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效果逐步显现,对经济转型升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今年一季度,全市“营改增”试点企业减税超3000万元,仅航运企业减税近600万元。
目前,市国税局已经开始着手广播影视服务业试点纳税人的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