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记者从湖州市国家税务局了解到,我市“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自2012年12月1日启动以来,税制转换平稳过渡,试点实施顺利进展,试点实施以来至今年3月31日,全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入库增值税37323万元。
据悉,2013年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将广播影视业纳入现代服务业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呢的统一部署,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试点范围,形成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2+7”的试点行业格局。
在全市试点实施以来“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入库增值税的37323万元中,交通运输业、文化创意服务业和签证咨询服务业“营改增”增值税收入分列“2+7”试点行业的前三位。据统计,截止今年3月31日,全市试点纳税人达到11963户,较试点之初新增4487户,户数增长率达60.02%。其中交通运输业户数增长47.45%,现代服务业户数增长80.26%,后者增速明显快于前者,这也不难看出多类服务行业竞相发展,经济结构正逐步调整。
“‘营改增’试点打通了第二、三产业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推动了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有利于促进我市经济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市国税局工作人员介绍说,试点消除了重复征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改征增值税“环环抵扣、增值征税”,另外,出口业务适用国家出口免抵退税政策,有利于提升我市服务业企业的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