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清理、取消和减免涉及小微企业的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开展政策落实及涉企收费专项督查。检查重点为:国土系统收费、人防系统收费,涉及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减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涉及小微企业收费的相关政策,明确小微企业的政策界限,全面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免征小微企业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共涉及工商、税务、海关、质检、国土资源、农业、交通、水利等17个部门;继续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取消我市部分涉企收费项目。在前几年清理减免7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基础上,自2012年2月1日起,我市又取消了交通部门的船名牌工本费、卫生部门的医疗仪器质量检测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降低了部分涉企服务收费,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环境。此次降低的涉企服务收费共涉及6个部门7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原规定标准降低30%;房地产交易机构对企业重组、改制、清算过程中办理房产交易手续的,免收房产交易手续费;涉及企业的其他房产交易服务,其基准收费标准按原规定标准降低30%,降低期限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