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1日讯 记者日前从定海区农林局了解到,定海今年将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10名。这些定向培养生被安排在高校招生的第二批提前录取,除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需学生自理外,其他专业学费由财政负担。学生被学校正式录取时,将与定海农林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随着城市化快速推进,“谁来种地”、“谁来推广农技”的问题日益突出。据统计,目前定海区农技人员只有83名,不但数量少,而且年纪普遍比较大,有些还是退休后返聘的,其中35岁以下的仅25人。为此,今年定海将在2012年报考普通高校、定海区户籍的理科学生中,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定向招生培养(招聘)乡镇农技人员共10名,其中农学专业本科生8名、植物保护专业本科生1名、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本科生1名。农学专业、植物保护专业的学费由财政负担,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自理。定向委培生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政策。
区农林局相关负责人说,此次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实行培养招生与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也就是说,报考普通高校的学生,如有志于基层农业事业,可先报志愿,并与定海农业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实现就学、就业相统一。
据介绍,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按事业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体检、考核合格的,必须按定向就业协议到定海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具体工作单位采取竞争择优办法,由定海区农林局、乡镇人民政府、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由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乡镇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
目前,《定海区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招聘)公告》已经发布。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普通高校招生相关规定填报志愿,由委托培养的浙江农林大学负责对这些学生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