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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家银行同签承诺书 承诺“七不准”“四公开”

作者:记者 阮春生 时间:2012年03月02日 信息来源:丽水网

    或许你也曾经遭遇过在银行贷款,先买理财产品的经历。像这样捆绑、搭售金融产品的做法,以后将被禁止了。在昨天召开的丽水银行业监管通报会暨两项主题活动动员大会上,13家市级银行主要负责人同丽水银监分局签订了《丽水银行业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七不准”、“四公开”承诺书》,公开承诺规范经营行为,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所谓“七不准”,一是不准以贷转存,不得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二是不准存贷挂钩,不得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三是不准以贷收费,不得借发放贷款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的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四是不准浮利收费,不得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严禁变相提高利率;五是不准借贷搭售,不得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六是不准一浮到顶,不得笼统将贷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额;七是不准转嫁成本,银行应依法承担贷款及其他业务中产生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成本,不得将经营成本转嫁给客户。

    所谓“四公开”,即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公开收费项目、公开服务质价、公开效用功能、公开优惠政策。

    与此同时,各家银行还承诺,在服务收费上做到合规收费、以质定价、公开透明以及减费让利等“四原则”。

    来源:丽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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