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供应]cnas认证人员有什么要求
- 产品产地:江苏南京
- 产品品牌: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包装规格:cnas
- 产品数量:0
- 计量单位:
- 产品单价:0
- 更新日期:2021-10-16 23:48:28
- 有效期至:2022-10-16
-

-
- 收藏此信息
cnas认证人员有什么要求
详细信息
办理CNAS实验室认可、CMA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轻松快捷拿证,全国代理、不成功、全额退款。138——-0904——-0103(V信同号)
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代理实验室资质认定认可(CNAS/CMA)的认证服务机构,我们不是全能型的咨询机构,我们只做我们所擅长的,我们致力于把我们所擅长的项目做到最专业,让我们客户用最低的成本、最短的时间通过CMA/CNAS实验室认证项目的评审,100%的保证能够帮您把CNAS/CMA实验室认证办下来,不成功,全额退款。
以下内容是行业相关标准的节选,内容与标题没有直接的相关性,具体CNAS/CMA实验室办理步骤,CNAS/CMA认证办理费用,CNAS/CMA认证办理要求,欢迎您来电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4.3.3质量记录的要求
4.3.3.1根据工作内容,做好有关质量记录的填写工作,记录应真实、齐全、及时、清晰、明了,记录必须有记录人签名,必要时需有审核人、批准人签字,记录要求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4.3.4技术记录的要求
4.3.4.1实验室应在技术记录表格中或成册的记录本上保存检测的原始数据和信息,也可直接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中,当使用数据处理系统时,如果系统不能自动采集数据,实验室应保留原始记录(原始记录中的信息主要有:样品描述;样品唯一性标识;所用的检测或校准方法;环境条件(适用时);所用设备和标准物质的信息;检测过程中的原始观察记录以及根据观察结果所进行的计算;从事相关工作人员的标识;检测报告的副本及其他重要信息);
4.3.4.2检测人员应按记录格式的要求,采用法定计量单位逐项认真、如实填写,记录的填写应客观、真实、规范、准确、清晰、易于识别,不得追记、补记,其信息足以保证能在接近原条件下复现检测,并保证原始记录是检测结果的真实记载;
4.3.4.3原始记录要求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数据不得描改、涂改,如需修订时,应在作废数据上划一条下斜线(\)(细实线—),将正确的数据填在上方,并有更改人签字或加盖更改人名章,也可采用其他可溯源方式进行修改,原始记录中要求的内容应逐项填写,不得有空项,无需填写的项目注明“无”,对以电子形式存储的记录,修改可以追溯到前一个版本或原始观察结果即可;
4.3.4.4复(审)核人员在复(审)核原始记录过程中,无权更改检测结果;
4.3.4.5由计算机直接输出的原始记录或图谱,应注明样品(或检测)编号、检测日期;
4.3.4.6以电子形式储存的记录,检测室要留有备份,其保护和保密问题,执行《数据控制和信息管理程序》;
4.3.4.7已存档的记录需经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批准后才能更改,记录填写完毕后,应及时交资料员保存。
4.4记录的标识
4.4.1资料员以表格编号、顺序号、页码、取样人签字、检测人签字、结果审核人签字等形式对记录进行标识。
4.4.2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的编号(见《管理体系文件控制和维护程序》)。
4.5
记录保管
4.5.1记录的编目
4.5.1.1资料员对其保存的记录,应按要求分类、保存并编目,以便于检索;
4.5.1.2质量记录、技术记录归档应填写《记录归档登记表》。
4.5.2查阅和复制
4.5.2.1本实验室员工因工作需要借阅记录须经质量负责人同意,资料员填写《记录借阅登记表》,借阅者填写预计归还期并签字确认,记录需要复制时,须经质量负责人同意才能复制,记录获取权限应与保密承诺相一致的要求;
4.5.2.2外单位或部门人员一般不得借阅和复制记录,确实有借阅需要的应经实验室主管批准,并填写《记录借阅登记表》;
4.5.2.3借阅时,资料员提示借阅人不得泄密和转移借阅,不得在记录上涂改、划线、丢失、损坏等,阅后及时交还管理人员,并办理归还手续。
4.5.3贮存
4.5.3.1记录贮存应安排适宜的贮存场所,应具备空气流通、防潮、防火、防霉变、防虫蛀、防丢失等措施,必要时应有温度与湿度控制措施,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4.5.3.2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进行适当贮存。经整理编目后及时归档,并履行交接手续;
4.5.3.3资料员负责编制《记录清单及保存期限表》,按相关要求合理规定贮存期限并进行有效贮存,本实验室所的记录应至少保存6年(如果法律法规、CNAS专业领域认可要求文件或客户规定了更长的保存期要求,则实验室应满足这些要求),人员或设备记录应随同人员工作期间或设备使用时限全程保留,在人员调离或设备停止使用后,人员或设备技术记录应再保存6年。技术记录,无论是电子记录还是纸面记录,应包括从样品的接收到出具检测报告整个过程中观察到的信息和原始数据,并全程确保样品与检测报告的对应性。记录保存期限应符合合同义务;
4.6记录的保密
4.6.1记录应存放在指定场所,如有需要应采取保密措施进行保管。
4.6.2借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摘抄或将记录带离指定场所,不得查阅其他无关记录。
4.6.3工作人员不得将客户的信息透露给其他客户。
4.7记录的逾期处置
4.7.1对逾期的记录,由资料员办理销毁申请,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销毁,并登记到《文件销毁记录表》。
4.7.2对逾期但仍有使用价值的记录,由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决定是否延长保存期限。
4.8记录的评审
4.8.1质量负责人每年应对记录的控制情况进行至少一次全面检查,必要时组织资料员更新《记录清单及保存期限表》;
4.8.2各岗位负责人应定期对记录的类型、形式、技术要求、标识、保管、保密和销毁等进行分析报告,对存在影响的情况应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要时按《实施纠正措施程序》组织改进。
同类型其他产品
免责声明: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浙江民营企业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普通会员信息未经我们人工认证,为了保障您的利益,建议优先选择浙商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