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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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实验室cnas认证条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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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产地:江苏南京
  • 产品品牌: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包装规格:cma/c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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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1-10-16 23:47:26
  • 有效期至: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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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cnas认证条件和要求 详细信息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NAS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咨询,全国代理,不成功全额退,欢迎来电咨询:138——-0904——-0103(V信同号),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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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保护本实验室客户机密信息及其所有权而制订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文件中的机密信息主要包括了以下内容:

2.1客户提供的样品及其技术资料;

2.2对客户送检样品检测结果的所有权。

3.职责

3.1实验室主管

保证提供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及其所有权的各项措施所需的资源和责任人。

3.2质量负责人

3.2.1对各项保密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主持该项工作管理;

3.2.2批准借阅保密资料;

3.2.3对本实验室保密设施进行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和监督实施;

3.2.4在本实验室建立有效措施确保其管理层和员工不受任何对工作质量造成不良影响、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

3.2.5建立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及其所有权的政策和程序,包括保护其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可信度的活动;

3.2.6建立政策和程序以避免实验室员工卷入任何会降低其在能力、公正性、判断力或诚实性方面可信度的活动。

3.3技术负责人

   保证本实验室的客户样品、其附带物品和技术资料、检测结果在传输、存储过程中达到保密要求。

3.4样品员

3.4.1认真做好客户的样品接收工作,记录客户对样品及相关资料的保密要求;

3.4.2认真做好样品和相关资料的在传递交接记录过程中和样品保存、发放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3.5资料员

3.5.1按照本程序的要求做好文件的编号和保管,防止保密文件丢失、损坏和随意借阅;

3.5.2对有保密要求的文件和资料实行专柜保存;

3.5.3在对实验室有效运作起重要作用的所有作业场所都能得到相应文件的授权版本;

3.5.4定期审查管理体系文件,如果有需要修订之处应及时告知相关负责人并进行修订(除非另有特别指定,文件变更应由原审查责任人进行审查和批准,被指定的人员应获得进行审查和批准所依据的有关背景资料,更改的或新的内容应在文件或适当的附件中标明),及时地从所有使用或发布处撤除无效或作废文件,或用其他方法来防止误用文件,以确保其持续适用和满足使用的要求;

3.5.5对实验室制订的管理体系文件建立唯一性标识,该标识应包括发布日期、修订标识,页码,总页数、发放编号、表示文件结束的标记和发布机构,对于出于法律或知识保存目的而保留的作废文件,也应当标记。

3.6监督员

3.6.1对检测过程中样品及资料的保密进行监督检查。

3.7其他有关人员

3.7.1自觉遵守本实验室的保密规定,做好本实验室的保密工作;

3.7.2从事检测工作人员应对检测过程中检测数据进行保密。

4.工作程序

4.1建立保密设施和条件

本实验室应根据客户机密信息及其所有权的保密要求建立提供保密工作和保密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由质量负责人专人负责落实,监督员应经常对这一保密设施和条件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4.2样品和技术资料的交接

4.2.1本实验室在接受客户的检测任务时,技术负责人在将《实验申请单》发送给客户填写时应主动向客户详细询问对样品及技术资料的保密要求和其它特殊要求,如果客户有保密性要求应在《实验申请单》下方注明“保密”要求,双方在《实验申请单》上签署交接人的姓名并各自保留一份;

4.2.2样品员在记录客户提交的所有样品、附件、技术资料和其它随带物品,应注意客户是否有保密要求,如果客户有保密要求的话应对需要保密的样品和资料应分别由样品员和资料员进行保管,交接双方做好登记、签字的交接记录,接收人应按照本实验室的保密要求和规定保管检测样品及其技术资料,防止在交接中出现丢失和泄密,在客户取回样品和技术资料之前,接收人应对此期间的保密承担责任;

4.2.3检测员从样品员、资料员处领取检测样品和技术资料进行检测、检测完成后将样品及技术资料返回样品员和资料员处时,交接双方做好登记、签字的交接记录,接收人按照客户的保密要求处置和保存;

4.2.4在确保其他客户机密信息的前提下,允许客户监视与其样品相关的现场检测和技术资料,具体过程执行《服务客户程序》。

4.2.5从客户以外渠道(如投诉人、监管机构)获取有关客户的信息,应在客户和实验室间保密。除非信息的提供方同意,实验室应对信息提供方(来源)保密,且不应告知客户。

4.3保护客户检测数据的专利权和所有权

4.3.1本实验室郑重承诺保护客户机密信息的专利权和所有权,对客户提交的检测样品和技术资料未经客户的书面允许不得对样品和技术资料进行复印、拍照、录像或带离工作区域,不允许与检测无关的人员参观;

4.3.2需要分包检测时,本实验室应对分包实验室提出保密要求,并对分包检测实施保密监督;

4.3.3本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的所有权属于客户,未经客户书面同意,本实验室承诺不公开、复制、引用检测数据,不用于本实验室和其它地方的科研与开发;

4.3.4本实验室向客户出具的检测报告的著作权属于本实验室,员工可以根据需要借阅检测报告,借阅时必须向质量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过其批准后,方可在本实验室阅读,不允许将资料私自带离本实验室,未经本实验室书面许可,客户不得部分复制检测报告和部分引用检测数据或结果(全文复制和引用除外),否则本实验室将视为客户侵害了本实验室检测数据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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