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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 本文件为CNAS对认证机构认可的基本规则,与其他认可规则和认可准则共同 形成CNAS对认证机构认可的要求。 本文件代替CNAS-RC01:2017。
1.1为确保CNAS对认证机构认可工作的公正、有效,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 关国际标准和相关国际组织的要求,特制定本文件。 1.2本文件规定了对认证机构认可的通用政策和程序以及特定认可制度的政策和程 序,适用于对管理体系认证机构、产品认证机构、人员认证机构、软件过程及能力成 熟度评估机构等认证机构的认可。除CNAS在特定认可制度相关的认可规范中另有 规定外,按本文件执行。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以下引用的文件,注 明日期的,仅引用的版本适用;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 适用。 CNAS-R01《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 CNAS-R03《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规则》 CNAS-RC02《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 CNAS-RC03《认证机构信息通报规则》 CNAS-RC04《认证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 CNAS-RC05《多场所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CNAS-RC07《具有境外场所的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CNAS实施认可活动的政策、程序、准则及其说明和应用指南,包括认可规则、 认可准则、认可指南和认可方案等文件。 1)认可规则(R及RC系列)是CNAS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组织等的 相关要求制定的实施认可活动的政策和程序,是认可机构运作以及认可对象获得和保 持认可资格应满足的强制性要求。认可规则包括通用规则(如CNAS-R01)和专用规则 (如CNAS-RC02)等文件。 2)认可准则(CC系列)是CNAS为规范认可对象的合格评定活动制定的要求, 是认可对象获得和保持认可资格应满足的强制性要求。
认可准则包括等同采用相关 ISO/IEC标准、IAF发布的对相关ISO/IEC标准的强制性应用文件和CNAS针对特定认证活动制定的基本准则(如CNAS-CC01)和专用准则(如CNAS-CC11)等文 件。 
3)认可指南(GC系列)是CNAS为认可对象提供的,能够满足或达到认可规 则、认可准则等要求的建议或指导性文件。 4)认可方案(SC系列)是CNAS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制度所有者等方面 的要求,对特定认可制度适用的认可规则、认可准则和认可指南的补充。 注:以上认可规范文件详见CNAS网站发布的认可规 范清单和文件。 
3.2基本认可制度 基于基本准则建立,对认证机构实施认可的相关规则和过程。 例如: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产品认证机构认可、人员认证机构认可、软件过 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机构认可等基本认可制度。 
3.3专项认可制度 在基本认可制度内,基于认证活动的特性建立,对认证机构实施认可的相关规则 和过程。 
例如: 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基本认可制度内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环境 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机构认可、良好生产规范认证机构认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能源管 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等专项认可制度。 
在产品认证机构认可基本认可制度内建立常规产品认证机构认可、良好农业规范 认证机构认可、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认可、森林认证机构认可、服务认证机构认可、低 碳产品认证机构认可等专项认可制度。 
在人员认证机构认可基本认可制度内建立人员认证机构认可专项认可制度。 在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机构认可基本认可制度内建立软件过程及能力成 熟度评估机构认可专项认可制度。 
在专项认可制度内,直接采用专项认可制度、考虑特定行业或认证活动的特性建 立,对认证机构实施认可的相关规则和过程。 例如: 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专项认可制度内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 电讯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和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等分项认可制度。 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专项认可制度内建立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 分项认可制度。 
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专项认可制度内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分项认可制度。 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专项认可制度内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机构认可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机构认可分项认可制度。 在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认可专项认可制度内建立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认可分项认可 制度。 注:CNAS已建立的认可制度在CNAS网站
在特定的分项认可制度内,认证活动所涉及的技术领域或其他分类表述的认证业 务。获认可的认证业务范围简称为认可业务范围。 注:可以根据行业或活动的不同特征(如初级生产、制造、服务业等)、产品或 服务实现的不同过程(如机械、电子、食品、金融、医疗等)和活动的不同属性(如 质量、安全、环境等)、产品标准等进行认证业务范围的分类。根据不同的认证目的, 对认证业务范围的分类可能有多种分类方法。 
3.6认可范围 申请认可或已获准认可的特定的认证服务,如:认可所覆盖的场所、认可制度以 及相关认证业务范围。 3.7严重不符合 缺少或未能实施和保持适用的认可规则、认可准则和认证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的一个或多个要求,或根据获得的客观证据,足以怀疑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的可 信性的评审发现。 注:认证机构依据CNAS-CC01(ISO/IEC17021-1)、CNAS-CC02(ISO/IEC17065)、 CNAS-CC03(ISO/IEC17024)等认可准则建立的管理和控制认证过程的管理体系,习 惯称为认证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