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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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安徽省铜陵CNAS/CMA实验室认证办理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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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产地:江苏南京
  • 产品品牌: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包装规格:cma/cnas
  • 产品数量:222
  • 计量单位:件
  • 产品单价:222
  • 更新日期:2021-10-16 23:46:21
  • 有效期至: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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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铜陵CNAS/CMA实验室认证办理申请条件 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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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是全能型的咨询服务机构,我们只做我们擅长的,我们只专注CNAS、CMA认证。

我们做的不仅仅是体系资料,或者去复制国家相关标准中早已明说的内容来体现自己的专业性。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所有服务是建立对检测标准以及实验室检测流程的高度理解上,结合现有的相关规范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咨询服务。

具体项目要求,欢迎广大客户致电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来验证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专业性。全国代理、不成功、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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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检测人员检测前向市场部或委托方充分了解与检测有关的信息。

5.6.2需校准的检测设备一定要校准合格、且不能超过校准期限以保证检测质量。

5.6.3检测员应符合人员资格管理的规定,未经培训考核的人员只能执行检测人员的辅助工作,不能参与影响检测质量的关键环节的工作。

5.6.4所有检测人员应按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采用正确有效的方法:没有规定检测方法时,实验室应尽可能选用国际或国家标准中已公布,以及由权威机构、有关科技文献或杂志上发表的方法;如须用非标准方法进行检测,则应采用经委托方同意并已经确认的方法。

5.6.5对检测的抽样及样品管理应符合《样品管理程序》。

5.6.6检测的设施和环境由专人负责管理以免影响现场检测质量;

5.6.7检测场所环境要求:安全有接地电源220V±10%/50Hz、及测试电源230V/50Hz及120V/60Hz;符合标准要求的电磁屏蔽设备;安全照明。

5.6.8当在临时的场所工作时,各设施环境的负责部门需首先确认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确保环境设施符合后方可展开相应的工作。

5.6.9技术监督员监督检测人员按照正常的程序操作,当客户另有要求(符合规范,不影响检测的公正性时)按客户要求执行。

5.6.10现场检测人员应做好现场原始记录,确保记录下检测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符合《记录、档案管理程序》的规定。

5.7记录和报告

5.7.1检测人员应及时按有关原始记录表格做好各项记录。

5.2承接检测工作

检测认证项目的承接由市场部负责,客户对《报价单》确认后填写《服务申请表》。

5.3综合服务部对检测样品检查、登记及编号后,填写《服务申请表》交检测部门,以进行检测。

5.4检测工作任务的交接

5.4.1检测工作任务交接由综合服务部人员以《服务申请表》向检测部门进行交接,内容包括:客户名称地址、检测产品、申请项目、预计完成时间、样品数量、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资料等。

5.4.2检测部门负责人分派项目给检测人员,检测部门负责人和测试人员需要确认,并注明需要完成的时间。检测人员及时更新案件的状态。

5.4.3 综合服务部确认收款并安排检测。

5.5工作准备

5.5.1检测人员按检测单的要求围绕检测设备、环境等进行充分的准备。

5.5.2各种检测设备和检测方法应按照要求准备。

5.5.3检测人员在检测前应充分熟悉所采用的技术规范(含公司所制定的检测细则)和标准。

5.7.2检测结果应按检测规范的规定,准确、清晰、明确、客观地在检测报告中表述,检测报告中还应包括说明检测结果所必须的各种信息,以及检测方法所要求的各种信息。

5.7检测报告应按公司规定的报告格式打印,打印份数按客户要求确定。原始记录必须按统一的格式进行记录。

5.8检测任务完成后,文件和资料由检测部将资料整理汇总并填写测试记录归档。

1.目的

为保证检测结果的正确性和有效性,控制由于使用方法不当对检测构成影响,特编制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使用检测方法的选择以及方法可靠性与适用性的确认,检测方法的变更和偏离。

3.职责

3.1检测部门应:

3.1.1提出本检测部门的执行标准;

3.1.2收集非标准的检测方法;

3.1.3制定本部门检测活动的检测程序;

3.2技术负责人:

3.2.1组织非标准方法或自编方法的验证;

3.2.2批准非标准检测方法和检测作业指导文件;

3.3技术负责人应当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

4.定义

5.工作程序

5.1检测方法的选择

5.1.1为减少风险,本实验室的检测依据首选以下正式颁布的标准:

(1)本国的国家标准;

(2)本国的行业标准或政府发布的技术规范;

(3)国际和区域标准;

(4)本国地方标准;

(5)企业标准;

(6)知名技术组织或科学书籍与期刊公布的方法;

(7)制造商指定的方法。

需要时,实验室可以采用国际标准,但仅限特定委托方的委托检测

5.1.2当老标准已经过期作废时应及时更新,以保证以上标准是现行有效的。为此技术负责人应当负责组织标准的查新和收集。

5.1.3当所用标准存在理解、操作等困难时,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相关实验室主管编写检测细则或补充细则,以保证对标准实施的一致性和有效性。检测细则应形成正式的书面文件并应经过编制人、审核人和批准人的书面审批手续和保持该文件的有效性。当需要对检测细则进行调整或修改时,也应当履行审批手续。详见本程序第5.4节。

5.1.4当顾客指定的检测标准和要求的能力是在认可的能力范围内,则接受顾客的委托检测无须对实验室的能力与顾客的要求再进行合同评审。只要本实验室的授权人与顾客签立<顾客委托单(代合同)>或<现场服务合同>后即可执行检测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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