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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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CMA/CNAS实验室认证怎么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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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产地:江苏南京
  • 产品品牌:南京邦道咨询
  • 包装规格:cma/c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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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1-10-16 23:46:54
  • 有效期至: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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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A/CNAS实验室认证怎么申请办理 详细信息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NAS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咨询,全国代理,欢迎来电咨询:138——-0904——-0103(V信同号),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不是全能型的咨询服务机构,我们只做我们擅长的,我们只专注CNAS、CMA认证咨询办理。

公司具有多年的实验室认证咨询服务经验,迄今为止,公司已为近300家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我们的客户已遍布于浙江、江苏、上海、山东、广东、广西、湖南、福建、安徽、四川、重庆、陕西、山西、河南、河北、辽宁、新疆等地区,我们致力于为全国各地的企业提供最专业性的CMA/CNAS认证咨询服务,努力成为企业开拓全球市场,发展世界业务的理想伙伴。我们的承诺: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所承接的项目绝对都是zui低的价格、zui优的服务、zui快的效率。我们的咨询师都是具有多年相关行业经验的人员,确保为企业提供zui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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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从事检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建设工程检测相关专业技术经历,并经过上岗培训、考核和授权,其中,从事本岗位工作3年以上的检测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50%。实验室成立年限小于3年或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或主要管理者)发生变更时,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或主要管理者)应参加过实验室质量管理或认可相关知识的培训。

1.目的

确保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和诚实性,坚持公司第三方公正性地位不受干扰,为客户提供公正、准确、科学的检测服务。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工作和所有人员。

3.职责

3.1 总经理对公司工作的公正性和诚实性负责。

3.2 质量负责人具体负责公正性和诚实性的监督、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公司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总经理是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管理者,法人能对检测结果向客户承担法律责任。

4.2公司具有相对独立的建制,具有独立账号,可以对外行文,承接检测任务,发送检测报告,能够公正、独立、准确地开展检测工作,不受来自行政、商务和财务方面的干扰和不正当压力影响。

4.3 公司严格遵循评审准则要求,在检测工作中全面贯彻公司的质量方针,向所有客户提供同等的服务,保持判断的独立性和工作的诚实性,不参与任何损害公司判断独立性和检测诚信度的活动。

4.4 公司把公正性和诚实性放在公司工作的重要位置,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4.5总经理对公司工作的公正性和诚实性负责;质量负责人具体负责公正性和诚实性的监督、管理工作;

4.6 对违反公正性和诚实性的行为和人员,公司依性质严重程度的,严肃处理。

   规定了公司保密及保护所有权的工作对象、范围、职责和管理规范,以保守国家、企业机密,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及所有权,维护客户权益。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的工作。凡涉及公司利益、涉及与公司工作业务有关的各方利益的事项,均在保密范围,包括:

a)与检测样品有关的技术资料、检测样品标识、检测原始记录;

b)客户要求保密的资料、信息;

c)公司需要保密的各类文件、资料、档案。

3.职责

3.1 质量负责人负责公司的保密和保护所有权工作,负责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监督、检查和处理。

3.2 办公室为负责保密工作的职能部门,对具体保密事项负责。

3.3 样品管理员对检测样品保密工作负责。

3.4 公司各级人员对本岗位保密工作负责。

4.工作程序

4.1 检测的控制

4.1.1公司如有抽样,抽样人员要严格保守抽样工作计划,抽样单、被抽样单位、被抽样品等相关机密。

4.1.2委托室负责接收样品,由委托室组织统一样品编号,样品的登记保管工作由样品管理员按《样品管理程序》进行。

4.1.3委托室下达检测任务,一律采用编号。

4.1.4检测工作结束后,按《检测报告管理程序》编制、审核、批准

检测报告后发送。发送前,任何人不得将检测结果对外泄漏。

4.2 保护客户机密及所有权

4.2.1客户联系工作、办理委托检测事宜等由办公室负责接待,接待工作只能在办公场所进行。

4.2.2客户提出要求保密的技术资料,如质量指标、试验数据等,在委托单中注明;使用人员要对使用资料保密。

4.2.3客户提出要求保密的技术资料及检测报告按《文件控制程序》、《档案和资料管理程序》及时分类、归档。

4.2.4客户到公司监视与其工作有关的操作时,应确保其他客户机密。

4.2.5客户需要邮寄检测报告时,在委托单中注明。办公室成员按照委托单上地址、姓名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出,保存邮寄凭证以备查询。

4.2.6客户提出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传递检测结果,在委托单注明,同时写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办公室成员确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无误且符合保密条件后,再传递检测结果。传递后做好记录。

4.2.7办公室计算机由专人负责管理,要设定密码,防止泄密,按《计算机文件控制程序》进行。

4.2.8保护客户所有权,不利用、不泄漏客户资料,不从事与客户同类产品的开发、生产,严格执行《保证公正性和诚实性程序》。

4.3 公司内部保密管理

4.3.1外来人员由公司人员陪同,方可进入检测室。

4.3.2检测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串岗,未经经理批准,不得从事工作范围以外的检测业务。

4.3.3发现泄密或可能泄密时,执行《纠正、预防措施及改进控制程序》。

4.3.5公司全体人员都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对违反保密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直至行政处分。 

4.1质量监督员监督的内容:

1)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2)仪器设备的计量和工作状态。

3)检测工作环境状态。

4)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的执行情况。

4.3检测部门配备符合实际工作需要的质量监督员。质量监督员由公司发文任命。

4.4质量监督员由熟悉检测工作方法和程序,了解检测工作目的以及能正确评价检测结果的人员担任。

4.5质量监督员在质量负责人的指导下,实施监督工作,具体监督的对象和内容由检测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确定。

4.6质量监督员在实施监督时,发现会影响检测工作质量的问题时,监督员有权立即停止工作,由检测人员立即纠正。检测人员在未完成纠正前,不得开展类似的检测工作。

4.7质量监督员在实施质量监督与被监督人员发生争议而无法确认时,应记录相关情况,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汇报,由质量负责人裁定争议。

4.8质量监督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对采取的纠正进行验证,当能证明不合格已消除时,可以继续检测工作。

4.9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对纠正情况进行跟踪,同时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加强监督和控制。

4.10对发现较多共性问题,必要时应进行针对性的内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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