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浙江办理CMA/CNAS认证需要多少时间
5.8.1.1为了证实获准认可实验室在认可有效期内能够持续地符合认可要求, CNAS会对获准认可实验室安排定期监督评审。
一般情况下,在初次获得认可后 的1年(12个月)内会安排1次定期监督评审,并根据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可 查看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第5.3.2条),安排不定期监督评审。 
5.8.1.2已获准认可的实验室在认可批准后的第2年(24个月内)进行第1次复评审。复评审每2年次,两次复评审的现场评审时间间隔不能超过2年(24 个月)。
复评审范围涉及认可要求的全部内容、全部已获认可的技术能力。具体 要求见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第5.4条。 
5.8.1.3定期监督评审或复评审无需实验室申请,但必须进行现场评审,监督的 重点是核查获准认可实验室管理体系的维持情况。定期监督评审或复评审的截止 日期在CNAS秘书处向实验室发放的“认可决定通知书”中标明,实验室要予以 关注。 
5.8.1.4实验室无故不按期接受定期监督评审或复评审,将被暂停认可资格。 5.8.1.5如实验室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接受定期监督评审或复评审,则需向 CNAS秘书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说明延期原因及延期期限,经审批后方可延期。 
一般情况下,延期不允许超过2个月。 5.8.1.6不定期监督评审根据具体情况安排现场评审或其他评审(如文件评审)。 
对于获认可在6年之内的实验室,由于实验室与认可相关的人员、方法、设备、 环境设施等发生变化而安排的不定期监督评审,如果这种变化导致实验室技术能 力的变更或涉及的变更很多,则需要安排现场评审确认,反之可安排其他评审确 认。 
5.8.1.6当不定期监督评审与定期监督评审、复评审相距时间较近时,征得实验 室同意后,可合并安排
5.8.2扩大认可范围 5.8.2.1实验室获得认可后,可根据自身业务的需要,随时提出扩大认可范围申 请,申请的程序和受理要求与初次申请相同,但在填写认可申请书时,可仅填写 扩大认可范围的内容2。 
5.8.2.2扩大认可范围的相关要求请参见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第5.2.1 条。 
5.8.2.3实验室扩大认可范围应该是有计划的活动,要对拟扩大的能力进行过充 分的验证并确认满足要求后,再提交扩大认可范围申请。 
5.8.3认可变更 5.8.3.1实验室获得认可后,有可能会发生实验室名称、地址、组织机构、技术 能力(如主要人员、认可方法、设备、环境等)等变化的情况,这些变化均要及 时通报CNAS秘书处,具体要求可参见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第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