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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怎么申请17025cnas认证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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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产地:江苏南京
  • 产品品牌:南京邦道咨询
  • 包装规格:CMA/C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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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1-10-16 23:47:56
  • 有效期至: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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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17025cnas认证实验室 详细信息

怎么申请17025cnas认证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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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是全能型的咨询服务机构,我们只做我们擅长的,我们只专注CNAS、CMA认证。

我们做的不仅仅是体系资料,或者去复制国家相关标准中早已明说的内容来体现自己的专业性。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所有服务是建立对检测标准以及实验室检测流程的高度理解上,结合现有的相关规范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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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CNAS-RL02的规定:“只要存在可获得的能力验证,合格评定机构初次申 请认可的每个子领域应至少参加过1次能力验证且获得满意结果(申请认可之日 前3年内参加的能力验证有效)。”子领域的划分可从CNAS网站(/实验室认可)/能力验证专栏/能力验证相关政策与资料”中下载相关文件查 看。

每个子领域能够提供的能力验证的相关信息,如项目/参数、实施机构、提 供类型等,可从(/实验室认可)/能力验证专栏/常见问题” 中下载《检测领域能力验证开展情况参考信息》和/或《校准领域能力验证开展 情况参考信息》查看。

 参加能力验证但不能提供满意结果,或不满足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 要求的,将不受理该子领域的认可申请。 申请认可的项目如果不存在可获得的能力验证,实验室也要尽可能的与已获 认可的实验室进行实验室间比对,以验证是否具备相应的检测/校准/鉴定能力。 

5.3.2.4申请人具有开展申请范围内的检测/校准/鉴定活动所需的足够的资源。 “足够的资源”是指有满足CNAS要求的人员、环境、设备设施等,实验室 的人员数量、工作经验与实验室的工作量、所开展的活动相匹配。

实验室的主要 管理人员和所有从事检测或校准或鉴定活动的人员要与实验室或其所在法人机 构有长期固定的劳动关系,不能在其他同类型实验室中从事同类的检测或校准或 鉴定活动。

实验室的检测/校准/鉴定环境能够持续满足相应检测/鉴定标准、校 准规范的要求;实验室有充足的、与其所开展的业务、工作量相匹配的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且实验室对该仪器设备具有完全的使用权。 

5.3.2.5使用的仪器设备的测量溯源性要能满足CNAS相关要求。 对于能够溯源至SI单位的仪器设备,实验室选择的校准机构要能够符合 CNAS-CL01—G002《测量结果的溯源性要求》中的规定。 

实验室需对实施内部校准的仪器设备和无法溯源至SI单位的仪器设备予以 区分。对于实施内部校准的检测实验室,要符合CNAS-CL01-G004《内部校准要 求》的规定

对分包范围,分包实验室的选择、评审、进行控制,确保分包的检测工作符合管理体系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检测工作的分包管理。

3.职责

3.1总经理

3.1.1负责批准重大的检测任务分包合同。

3.2技术负责人

3.2.1负责《合格分包方名册》的审批。

3.3检测部负责人

3.3.1负责审批检测任务分包合同。

3.3.2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分包实验室的能力进行评审,并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册》

3.4质量负责人

3.4.1主持对检测任务分包的监督工作。

4.工作程序

4.1检测分包的流程

4.1.1检测工作的分包流程

4.2检测分包的申请

4.2.1当由于各种未预料的原因(如工作量大、需要更多专业技术或暂时不具备能力)、持续性的原因(如通过长期分包、代理或特殊协议)而需将检测工作分包时,检测项目的相关负责人可以向检测部负责人提出分包申请,经检测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分包。

4.2.2检测项目中具有超出本公司检测能力范围的项目时,项目相关负责人可以向检测部负责人提出分包申请,经检测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分包。

4.2.3由客户提出分包需求时,项目相关负责人可以向检测部负责人提出分包申请,经检测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分包。

4.3分包方的评审与选择

4.3.1对于所选择的分包实验室,本公司要求满足(不限于)以下条件:

a)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单位;

b)具有固定的检测场所和满足检测分包要求的检测设备;

c)必须是通过国家认监委的评审并获得资质认定证书的机构;

d)必要时,需通过相关认可的评审并获得相关认可证书的机构;

e)有完善的管理体系;

f)有合格的操作人员;

g)有满足检测分包要求的设施和环境条件;

h)有承担经济责任的能力;

i)承诺保守秘密和履行合同。

4.3.2分包方调查、评审

检测部负责人在对分包实验室进行调查、评审时,除了满足本公司对于分包实验室的要求外,还需满足客户的特殊要求,必要时可向客户直接征求意见,并将客户的意见要求一并纳入对分包实验室的调查、评审的要求中去。

4.3.3合格分包方名册

对于通过调查、评审并合格的分包方,由检测部负责人填写《检测分包方评审表》,将相关材料一并交由技术负责人审批,通过审批后加入到《合格分包方名册》中,作为优先选择合格分包方的依据。


4.4检测分包的实施和监督

4.4.1当检测任务需要分包时,需由业务员通知客户并取得书面的同意后,方可按照分包流程开展分包工作。

4.4.2根据检测任务的实际需求,检测部负责人在《合格分包方名册》中选择合适的分包方,组织拟定分包协议,并对协议进行审批,评审工作按照《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程序》进行;重大的检测任务分包由总经理批准。

4.4.3执行协议过程中,若分包方需要修改协议内容,或分包工作不能满足原协议的要求时,应及时中止协议,根据与客户和分包方共同协商的情况,如能达成一致,则重新拟定协议,重新评审通过并批准后,可以继续执行分包工作;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则需与客户沟通,得到客户书面同意后,另选其他分包方,重新根据分包流程开展分包工作。对无法满足协议原定协议要求的分包方,根据实际情况,可重新启动评审流程,确认其是否仍能满足本公司对分包方的要求。

4.4.4为保证分包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必要时可由相关检测人员到达分包检测现场,对分包检测的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及原始记录的校对,对分包检测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分包方提出要求其妥善解决,并报告给检测部负责人。

4.5检测分包的保密要求

4.5.1检测人员应监督分包方履行保密的承诺。分包检测报告的所有权归客户,本公司和分包实验室未经客户允许不得引用分包检测的数据和结果。检测人员不得将属于保密的技术资料留在分包实验室。分包实验室应遵守本公司的《保护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4.5.2对于分包方的泄密和违约处理,根据所签订的协议进行。

4.6检测分包的相关责任

4.6.1由本公司确认和安排的分包工作,其质量由本公司负责;由客户或者其他机构指定分包方的分包工作,其质量由指定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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