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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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办理实验室CMA/CNAS认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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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产地:江苏南京
  • 产品品牌: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包装规格:CMA/C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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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单价:0
  • 更新日期:2021-10-16 23:44:32
  • 有效期至: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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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实验室CMA/CNAS认证条件 详细信息

办理实验室CMA/CNAS认证条件

CNAS认可,CMA认证,全国代办、不成功、全额退款——

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CNAS、CMA认证申请代办的咨询服务公司,我们只做我们专业的,抱着最终为客户办实事的态度,只要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了您的这个项目就100%的保证能够帮您把实验室认证办下来,不成功,全额退。

我们不是全能型的咨询服务机构,我们只做我们擅长的,我们只专注CNAS、CMA认证。

欢迎您来验证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专业性!

以下内容是行业相关标准的节选,内容与标题没有直接的相关性,只是为了利于搜索引擎的收录,具体CNAS/CMA认证办理流程、办理费用、办理要求,欢迎来电咨询,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 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CNAS秘书处设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以下简称认可中心)。认可 中心作为CNAS的法律依托单位,承担CNAS开展认可活动所引发的法律责任。 

CNAS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等开展认可工作,遵 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权威信誉、廉洁高效的工作原则。 CNAS不以营利为目的,其经费来源于认可及相关活动的收费和政府的资助。 CNAS不接受任何影响认可公正性的资助。 

CNAS不从事任何有可能妨碍其认可工作公正性的其他活动,如帮助实验室 建立、保持管理体系,或者帮助其获得认可或提供咨询等业务。 本指南旨在介绍和解释CNAS有关实验室认可工作的基本程序和要求,以 便于CNAS工作人员、申请和获准认可实验室在从事或参与相关认可活动时参 考,也可供对实验室认可工作感兴趣的人员参阅。 本指南于2006年制订,2007年第1次修订,2014年换版修订,本次为换 版修订,针对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的变化,对内容进行了更新

本指南是CNAS对检测实验室、校准实验室、医学实验室、司法鉴定/法庭科 学机构(以下统一简称为实验室)等开展认可活动的程序和要求的解释,供申请 或已获CNAS认可的所有实验室参考使用。

下列文件对于本指南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指南。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 修改单)适用于本指南。 2.1CNAS-J01《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章程》 2.2ISO/IEC17011《合格评定—认可机构要求》 2.3GB/T27000(等同采用ISO/IEC1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 2.4CNAS-R01《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 2.5CNAS-R02《公正性与保密规则》 2.6CNAS-R03《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规则》 2.7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 2.8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 2.9CNAS-RL03《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 2.10CNAS-RL04《境外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受理规则》 2.11CNAS-CL01-G002《测量结果的溯源性要求》 2.12CNAS-CL01-G003《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 2.13CNAS-CL01-G004《内部校准要求》 

4.1CNAS公开发布的与认可工作有关的文件,包括:章程、工作规则、委员会认 可规则、认可准则、认可指南、认可方案,以及认可说明、认可信息、技术报告 等文件。 CNAS与认可工作有关的文件会根据需要而制定,所有新制修订的文件及实 施要求CNAS都会在网站、上及时发布,实验室需要持续关注 CNAS网站的相关信息。 4.2CNAS认可规范文件包括:认可规则、认可准则、认可指南和认可方案,其 中认可规则、认可准则、部分认可方案属于强制性要求类文件,认可指南属于非 强制性要求文件,可供实验室参考。 4.2.1认可规则(R系列)是CNAS根据法规及国际组织等方面的要求制定的实施 认可活动的政策和程序,包括通用规则(R)和专用规则(RL)类文件。认可规 则是认可机构运作和认可对象获得与维持认可资格需要满足的强制性要求。实验 室认可涉及的认可规则包括: CNAS-R01《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是为保证CNAS认可标识、 国际互认联合认可标识与认可证书的正确使用,防止误用或滥用标识和认可证书, 以及错误声明认可状态,维护CNAS的信誉而制定。 CNAS-R02《公正性和保密规则》,是为确保认可工作的公正性,维护申请人 和获准认可机构的信息保密权利而制定,适用于CNAS在认可工作中涉及的所有过 程及活动

验证本公司管理体系所有规定和要求的适宜性,以及体系运行的可行性及有效性,为改进管理体系及管理评审提供依据。

2.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内部管理体系的审核活动。

3.职责

3.1质量负责人

3.1.1主持开展年度内部管理体系审批工作;

3.1.2批准年度内部管理体系审核计划。

3.2内审组

3.2.1执行内部管理体系审核工作;

3.2.2负责内部质量审核资料和记录的整理,并组织对纠正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3.3受审核部门

3.3.1按照《内部管理体系审核程序》的要求接受并配合内部审核工作;

3.3.2 负责对审核中涉及本部门责任的不符合实施纠正措施及验证工作

4.2内部审核计划及准备工作

4.2.1质量负责人应于每年年初制定内部审核计划,并填写《年度内审计划表》,制定一年内一次或分批多次的内审工作计划,计划应覆盖管理体系全部要素,内部审核周期为一年,特殊情况下,总经理可以临时决定增加内部审核。

4.2.2质量负责人依据《年度内审计划表》的审核内容和审核对象组织内审组。内审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诚实、公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b)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内部质量审核员资格;

c)应与被审核部门无直接责任与利益关系。

4.2.3质量负责人召集内审组员召开内审工作准备会议,并任命确认内审组长。

4.2.4内审组长负责根据实际《年度内审计划表》,填写《内部审核日程计划表》交由质量负责人审批。

4.2.5内部审核日程计划批准后,应在具体执行前一周时间发放到各受审核岗位,受审核岗位根据计划内容做好接受审核的准备工作,并安排好日常的检测工作,以保证内部审核工作不会对日常的检测工作带来不良的影响,确保内部审核工作的顺利执行。

4.3内部审核的实施

4.3.1内审组长在内部审核实施前3-5天内组织召开首次会议,首次会议内容应包括:

a)向受审方负责人介绍内审组员及分工;

b)对受审方提出具体审核要求;

c)说明审核的目的、范围、依据和所采用的方法及解释实施计划中不明确的内容。

4.3.2现场审核时,内审员依照相应的分工开展审核工作,审核员应通过交谈询问、查阅文件和记录、观察及现场考核检查等方式收集客观证据,并在《内审检查表》、《检测能力方式确认及结果确认一览表》中填写相关审核记录,受审核岗位人员应如实回答内审员的提问,主动配合内审员的工作,及时提供审核的证明材料、实物等。

4.3.3内部审核中,审核员根据所观察到的问题开具不符合项,并填写《内审不符合项报告》对不符合事实予以描述并评价其性质,内审组织对《内审不符合项报告》进行评审,确实为不符合项时,填入《内审不符合项记录表》中

4.3.4内审组长应在审核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审核会议,交流和总结审核工作,以确保审核的准确性。

4.3.5内审组长在内部审核完成后组织召开末次会议,末次会议内容应包括:

a)重申审核的目的、范围及依据;

b)做出审核评价和结论;

c)提出纠正措施和要求。

4.4编写内部审核报告

4.4.1内审组长在末次会议后的一周内完成《内部审核报告》的编写,由全体 内审员签字,经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发至各部门,并作为管理评审的依据之一。

4.4.2《内部审核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审核的目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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