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台州日报社、市工商联、市个体劳动者协会联合表彰文件上获悉,我县的徐人杰、章小亚俩人荣获台州市首届个体劳动者“创业之星”荣誉称号,而获此殊荣的全市仅有30名。
近年来,在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广大个体工商户把握机遇、诚实守信、艰苦创业,涌现出一批有代表性的先进人物。为了深入实施市委提出的“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的总战略,激发广大市民的创业热情,努力在全市营造“解放思想,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和激发创业精神。
此次评选活动,经各县(市、区)推荐委员会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个人自荐的直接向所在地个体劳动者协会报名),产生初步人选,并由各县(市、区)推荐委员会初审、汇总后,统一上报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地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核,确定候选人;市评审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在全市范围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敢创新业,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个体创业者,主要是在大学生、下岗职工、外来务工人员、退伍复员军人、失土农民等创业者中遴选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