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在合伙人兼翻译马丽的陪同下,埃及商人阿哈迈德在办结相关手续后,从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工商窗口领取了他的义乌优瑟贸易商行营业执照。这家由中国籍自然人和埃及自然人合伙的贸易商行,注册资金3万元,其中埃及商人阿哈迈德出资两万元,合伙人马丽出资一万元,主要从事小商品出口批发贸易。至此,义乌已有5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注册资金总额达263万元,已成为全国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最多的城市之一。
“义乌市场蕴含着巨大的外贸商机,我们以前却无法从事出口贸易,这是一种遗憾。”阿哈迈德在中国已待了6年。他介绍,早在他来中国之前,就在埃及发现人们使用的很多生活用品都“made in china(中国制造)”,于是他就萌生了要到中国经商的想法。3年前,他到义乌为一家埃及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工作,但按照中国法律,外企代表处只能从事一些咨询联络、市场调查等工作,要成立拥有经营资格的“三资”企业,需要高昂的注册资金。
“义乌是经商的天堂,所以我要自己当老板。成立了合伙企业,我从事经营活动更自由,也更方便了。”如今,阿哈迈德出资两万元,成立了一家属于自己的合伙企业,合法地获取了小商品出口贸易权限。他介绍,目前他的客户遍及埃及、科威特、叙利亚等中东多个国家和地区。
义乌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义乌目前有一万多名常驻外商和2800多家外企常驻代表处,这些外国自然人和机构都有强烈的经商愿望,但之前由于法律和政策的限制,他们从事经营行为都面临许多障碍。“外商合伙企业这一新的主体形式的出现,以及其所拥有的准入门槛低、前置条件少等优势,很好地解决了义乌市场对于‘洋主体’的迫切需求。”
这位负责人表示,新政出台5个多月来,通过政策推介、媒体宣传、上门走访等手段,很多外商对外商合伙企业都有了一定的了解。然而,由于新政出台后一些配套政策尚未完善,导致一些外商在注册成立外商合伙企业上还存在一些顾虑。“对此,国家工商总局在义乌开展了外商合伙企业调研活动,并与公安、人事劳动、外经贸、税务、外汇管理等相关部门开展沟通与交流,就签证、劳动许可、税收、外汇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完善进行了研究和协调,争取为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发展提供配套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