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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法人变更闹纠纷 浙江炒房团成"讨房团"

作者:  时间:2010年07月28日 信息来源:现代快报

    "开发商已经将名下的公司进行了法人变更,手机又一直处于关机状态,人又下落不明。银行的贷款又批不下来!"前不久,浙江商人应林桥向记者称,浙江籍的投资者去年5月份以来,多次组团购买江苏泗洪中皇城房产。但是今年5月份突然发现,原开发商突然将公司进行了法人变更登记,而现在的开发商又对一些业务不认账。如此一来,炒房团成了讨房团。

    泗洪热潮斥资360万 浙江商人买7套商铺

    中皇城项目位于江苏省泗洪县经济开发区青阳工业园戚皇路东侧,项目占地300余亩,开发商是江苏中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记者在售楼处了解到,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6日,注册资金2000万元,是一家自然人控股的有限公司。

    6月22日上午,海宁商人应林桥和妹妹应华玲以及几个亲属,急匆匆地赶到了位于江苏泗洪中皇房产的售楼处。应林桥告诉记者,2009年正月,他在购车时认识了宁波中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冯光东,冯光东说自己在泗洪有一个大的房产项目。

    2009年4月25日,应林桥和妹妹应华玲等一行7人抵达江苏泗洪,考察中皇房产。应林桥告诉记者,"冯光东当时说,在泗洪投资他开发的房产,升值空间比较大。可以按照开盘价打85折卖给我们,如果房产不涨价,他的开发公司江苏中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可以在开盘价(未打折)的基础上加价20%进行回购。

    现场察看后,应林桥觉得项目还不错,于是决定购买7套商铺,总价360万元。应林桥说,2009年5月20日,他给冯光东打款60万元。9月1日,打款200万元。12月1日,又打款100万元。在2009年12月份的时候,应林桥说他接到冯光东的电话,称可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了。

    应林桥说,7套商铺是以自己妹妹应华玲的名义和江苏中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在2009年12月7日签订的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记者看到7套房产分别是24-1、24-2、24-3、24-4、24-5、24-6、24-7,总面积为992.11平方米,商品房总价为360万元。但是让记者意外的是,合同显示出卖方是江苏中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但合同最后一页的出卖人一项上,盖的却是宁波中皇控股集团。合同称,"商品房是预售的,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由出卖人向泗洪房地产管理处申请登记备案。"

    蜂拥而至 炒房团一批接一批

    事实上,出手大方的还有不少浙江籍商人。调查中记者了解到,在2009年5月份,应林桥的妹妹应华玲还参与了一个炒房团,购买由江苏中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泗洪开发的住宅。

    炒房团的发起人之一袁培存告诉记者,在2009年5月以来,炒房团成员多次分批到泗洪购置中皇城房产:莫利芬购房3套;陈小平购房4套……据袁培存今年6月4日的一个统计,目前已经备案,开正规发票购买中皇城叠拼别墅的浙江投资客有9人。购房面积大概最小的167.3平方米;面积最大的186.74平方米。

    "当时开发商给的折扣比较低,打完折后,一平方米价格大概2000元左右!"袁培存说。据了解,2009年12月份是最后一批炒房团来泗洪买房子。有的人甚至都没有来泗洪现场看,一位购房户直接就在宁波和中皇控股集团签约,买了4套房子。"当时挺疯的,而且按揭说很好办,冯还称与银行的人熟识。"

    据介绍,浙江的投资客在泗洪购房,刚开始的时候基本上都是缴纳了3成的首付。除了目前在泗洪房地产管理处备案的9套房产外,据袁培存统计,已经付款还未备案的还有23套。

    遭遇新政 银行贷款办不下来

    问题的集中爆发是在今年5月份。记者接触的多名浙江投资客称,他们在今年5月份接到开发商的催款通知,"银行贷款办不下来,要尽快缴齐余款!"

    据了解,其时,国家出台房贷新政,多家商业银行出台新规,"外地人买房需向贷款银行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有的银行还要求贷款人异地购房的,需要当地公务员提供担保,审核过程也变得严格起来了。"由于贷不到款,而手头又没有足够的钱付清余款,很多投资客在开发商的一再催促下,显得非常焦急。

    祸不单行 他们手上的合同没编号

    不少人开始联系冯光东,但其手机一直关机。大家随后发现:江苏中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人在今年5月6日突然进行了变更。冯已经退出了这家公司。而宁波中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也进行了法人变更。

    应该按什么价格退款?

    投资客:已经备案的9套房子,应该按照备案合同上的价格退款。

    江苏中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柯挺:投资者当时签了两份合同,第一份是真实的出售价格,第二份是提高了总价的合同,目的是多从银行贷款。要退也只能按照最初的价。

    首付款到哪里去了?

    柯挺表示,浙江购房户的首付款到底有没有打到江苏中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需要进一步核实。"今年五月份,开发公司的法人代表确实变更了,冯已经退出。如果这部分人的购房款确实进了开发公司,我们会妥善处理;如果不是,那可能涉嫌诈骗,建议报警。"

    难道遇到了假合同?

    泗洪县房地产管理处开发管理科曹先生在查看了相关资料后表示,如果合同上没有合同编号,那就是假合同。"应该是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就卖房子导致的。"

    据了解,该楼盘在2009年12月1日取得了10套房子的预售许可。2010年5月11日,又取得部分预售许可。而事实上,大部分购房户持有的合同都没有合同编号。

    "合同为冯光东自己打印,并不是有编码的制式合同,合同封面并无编号。合同签订时,并未取得初始化登记及预售许可证。"应林桥说,自己那份合同上所盖公章,并非江苏中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不是宁波中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公章,而是宁波中皇控股集团的印章,不是其公司全称。

    最新进展

    部分人得到退款,宁波警方已立案

    连日来,记者多次拨打冯光东的手机号码,一直无人接听。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茂通告诉记者,虽然有的合同是以冯个人名义或者集团公司的名义签订的,但当时冯光东是上述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认定是公司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

    据了解,6月22日,已经签订正规合同的两名浙江投资客已经按照原付款金额退了房子,拿到了首付款。一位投资客告诉记者,开发商愿意退钱,也是因为现在房子价格每平米涨了300多元,而退款的价格还是年初的价格。退后开发商再把房子卖出去,也能赚。"同意退款,是退而求其次!"

    "'购房团'成了'讨房团',实在让人始料不及,现在我们只想要回当初的买房款。"应林桥告诉记者,他已以遭遇合同诈骗为由,到泗洪公安部门报了警。据记者了解,目前已有人在宁波报警,宁波警方已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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