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  经济热点 民营经济 浙江股市 区域发展 专业市场 企业动态 统计数据 浙江产经 浙江楼市

二三线楼市调查:隐忧凸显调控仍需深入

作者:胡萍 时间:2010年07月19日 信息来源:金融时报

    “这个楼盘均价已经上5000元了。”

    在陕西省榆林市经济开发区明珠大道往北,当地人小曹指着一处在建高楼对记者说。在这里生活了近40年的他怎么也不会想到,矗立在沙丘地带的房能卖出这个价。

    “国家调控政策已经实施三个月了,可是我们二三线城市的居民并没有感觉到房价在下调,反而是在上涨。”这是记者近日在陕西各地采访时听到最多的一句话。记者发现,国家房地产调控新政出台以来,与一线城市的量跌价滞相比,二三线城市的房价降幅似乎并不明显,还有的不降反升。

    房价不降反升?

    从今年4月初起,记者关注了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城北地铁沿线的7处楼盘,据记者初略测算,当时7处楼盘的开盘均价约为5800元/平米。

    7月中旬,记者再次联系这几家售楼处,发现了几个变化:7个楼盘都还有剩余房源,有的甚至多达100套;尽管量没走高,但是7个楼盘的均价却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了,每平方米均价上涨了400元至500元,对于全款客户最多有九八折或九九折的优惠;销售人员都对“涨价”楼盘信心十足,不愁卖不出去。而在西安高新区及曲江文化园区,新盘均价甚至高达上万元。

    在湖北武汉市,张先生去年5月在汉阳王家湾附近买了一套房,当时楼盘均价5000多元。张先生告诉记者,他眼看着房价往上涨,如今这里的楼盘均价不低于8000元。在他看来,一些二三线城市的房价受新政的影响不大,反而是越调越涨。

    相关数据似乎证实了张先生的看法:武汉市房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二季度全市新房均价持续上涨,均价为6325.41元/平方米,环比上涨11.15%,同比上涨21.74%;西安房地产信息网数据显示,7月上旬,全市住宅成交均价继续大幅反弹,回升至6004元/平米,环比上涨1.9%。截至7月14日,参与调查的1839位网民中认为当地房价没降的比例达到81%,主要集中在沈阳、武汉、西安、杭州等二线城市。

    “出现这种情况,主要与当地房地产市场的特殊性有关系。一方面,部分二线城市的房价本身并不离谱;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一些中小城市的需求比一线城市更加旺盛。”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兴业银行资深经济学家鲁政委如是说。

    楼市隐忧显现

    省会城市聚集效应增强,周边市、县居民在省会买房渐成潮流。记者在陕西采访期间发现,在陕西省经济较发达的榆林、延安等地区,已经在西安买房自住或投资的居民不在少数,小曹也是其中一位。他告诉记者:“榆林的房价并不比西安低多少,但考虑到将来孩子的教育、发展等问题,在西安买房还是性价比不错的选择。”

    鲁政委认为,近年来二三线城市购房群体中投资比重日益增加,成为房价走高的重要推手之一。他表示,从某个层面来看,处于上升阶段的二线城市,其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再加上受土地交易及城市规划等制约,房价的上升应在情理之中。但需要注意的是,基于对房价上涨的预期,应警惕投机客的炒作。据西安房地产信息网数据分析,7月6日西安各城区的高价楼盘成交显著。分析人士表示,在七八月份这样的楼市淡季里,“豪宅”销量的提升,很有可能是炒家重新入场的信号。

    有业内人士认为,尽管二三线城市房价相对不高,还有上涨空间,但房价持续上涨的风险仍不容忽视。该人士以江苏连云港为例算了一笔账,2009年连云港市区商品房均价为每平方米3656元,而连云港市区居民年人均收入为16850元。这样,以90平方的房子、每户两个人获取收入进行计算,连云港的房价收入比达到9.7倍。按照国际公认的标准,房价收入比应在4至6倍之间。由此可见,房价涨幅已超出当地居民的承受范围。

    调控仍需深入

    有个数据似乎值得欣慰,6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环比下降0.1%,为17个月来的首次。鲁政委表示,6月份全国房价下降的趋势基本上符合预期,表明新政的出台对房地产市场起到了很大的控制作用,新政效果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对于部分二三线城市房价上涨的趋势,鲁政委认为应该吸取一线城市的调控教训,不能等泡沫大了再去管。

    记者注意到,本轮调控并非仅仅针对一线城市。从“新国十条”、住建部预售监管、央行上调存款储备金率等政策出台,到各地银行叫停开发贷款、针对开发商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等,均可看出此次新政的延续性强,而且是针对全国的。专家表示,结合二三线城市成交锐减,市场观望气氛日渐浓厚,开发商融资变得更加困难等因素,房地产调控效果最终将蔓延至二三线城市。

    鲁政委认为,究竟楼市变化如何,主要看下半年市场新房源的供应情况。他认为未来调控重点应在两个方面:一是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二是运用市场调控,将对需求方的调控转到对供给方的调控上来,应鼓励不囤地、不捂盘、不炒房的地产商根据市场化原则获得资金来源,使其没有后顾之忧地加快开发。

  • 50人
  • 0人
楼市 相关的文章
版权和免责声明:
1.凡注有“浙江民营企业网”的文章,均为浙江民营企业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2.未注明来源或转载自其他媒体的文章,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您认为文章有可能损害您的利益或知识产权,请与我们联系。

关于我们 | About zj123 |法律声明 | 友情链接 | 建议留言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最新资讯

客服:0571-87896971 客服传真:0571-87298208 543059767 1091140425

中国电子商务网站百强 © 2002-2012 zj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监网监

浙ICP备110475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