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创新”
“创新”这个字眼在今天很流行,也很时髦,许多机构都把它当做口号,甚至写进自己的宣言,但是对它的理解却是千差万别。首先是把"创新"与聪明的创意或发明混为一谈;其次,是一提到它就意会到科技方面;最后,很多人认为凡开创一-项新生意或者新事业就是创新。德鲁克深刻地指出,“创新”与 上述误解的区别在于是否为客户创造出新的价值。
什么是价值?价值并不是价格。
价值是客户得到的,价格是客户付出的。做企业的,推出一项新产品、新服务或新流程,要满足客户未被满足的需求或潜在的需求,创造出新的客户满意。客户有新的所得,才会从不买到买、从买的少到买的多,或者愿意付出比过去更高的价格。
这反映在企业的收入和利润上,就是创造了新的财富。同样,非营利机构的创新也要让服务对象有新的满意,从而愿意接受你的服务;政府的政策创新或体制改革也要产生让人民可以感受得到的新便利或保障。虽然很多创新”与科技有关,但是科技含量很低甚至“零科技”的社会创新,不但机会更多,而且效益更大。
一家新公司如果只是以同等价格提供市面上已有的产品或服务并不算创新,因为它只是对别人已经创造出来的客户群进行瓜分,并没有创造新客户,这样的新公司注定会在市场萎缩的时候被“边缘化”。
创新是可以学会的在德鲁克的笔下,无论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无论是历史悠久的大企1业还是新开办的小企业,无论是企业界还是非营利机构和政府,处处都有创新的机会,人人都可以成为企业家。他认为创新是组织的一项基本功能,是管理者的一项重要职责,它是有规律可循的实务工作。创新并不需要天才,但需要训练;不需要灵光乍现,但需要遵守纪律”(创新的原则和条件)。
因此,创新是可以作为一门学科去传授和学习的,只要照书中所总结的规则去操作,就可以学会如何成功地创新。这打破了以往创新给人的神秘感。但是,在大家同样都认真阅读了本书,或者上过同一个创新课程之后,为什么总是只有为数不多的人实行了创新呢?
文章摘抄于:《创新与企业家精神》 作者:[美]彼得德鲁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