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上午,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集资案,涉案金案高达3068万元。
陈某,温岭人,现年35岁,以在缅甸开金矿、在温岭办鞋厂等需要资金的名义,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被害人叶某等十余人变相吸收资金总计人民币3068万元。
庭审中,陈某辩称其只认识其中三个人,其他人都是通过这三人认识;借款时都签订协议,且协议上注明利率为2%,实际上月利率为6%,利息当抽头,他并没有拿足借款的总额。
公诉机关认为,陈某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扰乱金融秩序,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开庭审理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因案情复杂,法院并未作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