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2日讯 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加强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已提上地方政府重要议事历程。
12月21日,台州市召开加强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会议。会议提出,鉴于当前复杂形势,随着元旦和春节临近,各地要“早发现、早提示、早处置”非法集资,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会上,台州市政府提出针对性化解策略,要求各县(市、区)及重点乡镇设立担保应急周转资金和处置欠薪周转金。
“处非”常态化
台州民间高息借贷活跃,涉及金额大,涉及面广。
据介绍,近年来,民间高息借贷和非法集资活动在台州市重新抬头,并向多领域和职业化方向发展,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金融安全。
权威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立案查处非法集资案件30起,同比上升76%,非法集资金额更是直线上升。
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市政府在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的基础上,建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任务,建立定期会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非法集资相关工作的日常管理,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会议提出,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对担保公司、典当行、寄售行、调剂行、小额贷款公司、投资类机构以及网络贷款服务机构等法人主体相关业务行为的检查与监督,防止其借用各类名义从事吸收公众存款、高利放贷等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建立预警机制
从今年曝光的数起企业债务危机来看,受宏观调控影响,企业生产经营资金趋紧,一些企业偿债能力下降,导致贷款违约现象增多,信用风险不断加大。
事实上,企业资金链问题是一个累积性问题,成因复杂,牵涉面较广。加之民间高息借贷隐蔽性强,监测预警较难,处置和打击难度较大。
对此,下一步台州市将建立金融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动态监测,实现信息的互通和共享,增强“处非”的主动性和前瞻性。
针对台州现状,会议提出,各地要建立担保应急周转资金,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同时要保证困难企业处置欠薪周转金足额到位,及时垫付危机企业所欠的工人工资。
台州银监分局局长林奇表示,将继续加强对金融机构信贷业务的监管,严禁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领域。
此外,会议提出,严肃查处参与高利房贷、转贷的公职人员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
来源:台州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