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深圳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股首发通过发审委审核;
4月16日,安徽盛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新股首发通过发审委审核;
4月8日,河北恒信移动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新股首发通过发审委审核……
自去年10月23日创业板在深交所开板后,近段时间以来,国内又有多只创业板新股先后通过证监会发审委审核,并准备登陆上市。一波创业板上市热潮正风起云涌。
此时,人们有些疑惑:时至今日,拥有众多中小企业的台州,怎么还没有动静?这到底怎么了?是创业板的门槛太高,阻止了台州企业的前进脚步,还是企业主们压根儿就对创业板兴趣不大。
带着种种疑惑,我们开始寻找答案。
台州有冲刺创业板的潜能
创业板,顾名思义就是给创业型企业上市融资的股票市场。
根据证监会公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创业板的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一定规模和存续时间,一定的持续经营记录,主营业务突出。
也就是说,它们必须满足以下一些条件: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企业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的确,相对国内主板、中小板上市条件,创业板的财务指标比较宽松,入市门槛降低了不少。”市政府上市办主任林仙云说,创业板的推出,对台州企业,尤其是那些高成长、高科技中小企业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市拥有工业企业9万多家,去年底产值1亿元以上的规模企业有556家,10亿元以上的有35家。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和资产总计均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集团有40多家。
2008年,全市发明专利授权量达168项,在省内列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之后,居第四位。与此同时,科技人员规模也进一步扩大,达4.62万人,比2007年同期净增0.58万人,总数居全省第三位。
“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台州企业具备冲刺创业板的潜力。”林仙云表示,随着我市现代制造业水平不断提升,新能源开发稳步推进,新材料研发快速发展,台州长远、深度、持续利用资本市场潜力巨大、前景广阔。
关联企业持谨慎观望态度
显然,在管理部门眼里,台州企业上市还是有基础的。创业板,无疑让患有融资饥渴症的台州中小企业又多了一条融资渠道。然而,在其推出半年之久,为何还不见台州企业的身影,是它们没有融资需求吗?
据市工商联一份抽样调查显示,近年来,我市80%以上的中小企业均碰到不同程度的资金短缺问题,仅10%左右的企业能通过银行信贷获取资金,但额度小且贷款期限短。
既然这样,企业家又为何与其保持距离呢?
“这是因为能不能上板,必须先得付出一笔不小的费用。”浙江恒江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期民解释道,现在企业上市门槛是低了很多,可融资成本并未降低:从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改制辅导到审计评估、保荐等前期一系列环节,就需要花费几百万元的开支。
“这还不算,最后公司如果没能通过审核的话,这笔钱就相当于打了水漂。”张期民无奈地说,他曾向券商打听过上市的有关流程,对创业板也充满信心,但出于成本考虑,最后他还是打消了上市的念头。
与张期民一样,浙江华格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宗法也表现出了观望态度。
“其实,我们也想上创业板,但一旦上市,企业原先得到的优惠就会消失。”胡宗法说,他们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每年都享受一些扶持政策。要是现在申请上市的话,公司在计算财务指标时,必须根据正常的纳税要求缴清前几年的税收。
此言非虚。
走访中,记者也发现,由于上市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过大,再加上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土地、产权、完税问题,以及为达到“三分开、五独立”基本要求,在管理架构中作重大调整,最终致使不少企业主对创业板望而却步。
“当然,企业内部存在的客观弊端也是导致目前尴尬局面的原因之一。”市发改委有关人士曾对此分析,眼下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大多是该行业的佼佼者,有些甚至达到了主板市场的上市要求。相比之下,台州企业还有一定差距,比如它们的产品档次相对不高、技术含量较低、创新能力较弱,这些问题均使得台州企业暂时不能脱颖而出。
2012年有望浮现“台州板块”
如此说来,台州企业离创业板还很遥远?
“这个不好说,快的话,2012年有望浮现‘台州板块’。”林仙云说,根据有关计划,2012年台州上市企业要争取达到30家,这里面不排除上创业板的可能。不过,这些企业最终能否成为创业板新成员,还要看企业主的想法、定位,以及证监会、深交所等单位的审批。
最近一段时间,他们又对辖区企业进行了密集调研。根据摸排情况,目前有5家左右企业(名称不便公开)有上创业板意向,它们主要涉及机械制造、医药化工等行业。平时,这些企业都很低调,但其产品和服务却在同行中较领先。
据了解,为推动企业上市,市政府已出台《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若干政策意见》,对拟上市企业给予以下优惠政策:
——企业在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历年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形成的“国家扶持资金”,经财政、国资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归投资者所有。
——企业改制时,按规定量化到个人的资产和因资产评估增值以及原企业历年积累的资本公积,归属个人部分,缓征个人所得税,待股权转让时再按规定征收。
——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因政策调整增加利润,从而增加企业所得税的地方财政所得部分,以适当方式奖励给企业。
——企业在申报上市过程中,支付的有关费用,凭合法凭证可摊入当年经营成本。
与此同时,各县(市、区)在此基础上,也纷纷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建立市区两级联动培育机制和上市后备资源库,最终形成“培育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梯级推进格局。
据悉,下阶段,有关部门还将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上市座谈会、培训会,邀请券商、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企业上市创业板释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