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9日讯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衢州市本级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管理办法》自今日起施行,市民可按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房贷。
该《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及配偶为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该中心将按月核定提取金额并转账支付到借款人银行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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