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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多措并举优化引才留才“软环境”

作者:胡雪峰 时间:2012年11月21日 信息来源:丽水网

     浙江在线11月21日讯 建立“高层次人才信息库”、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配备人才服务专员……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提高服务高层次人才的工作水平,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该局近日出台了《丽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高层次人才服务方式、内容和责任,旨在全力营造“靠环境吸引人才,靠服务留住人才”的良好氛围,为丽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多措并举优化引才留才“软环境”

    引进高层次人才需要良好的“硬环境”,而要想留住人才,更需要打造“软环境”为其提供优质服务。

    据了解,高层次人才服务对象包括市本级及莲都区、丽水经济开发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或在职在聘且属于《丽水市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所列的第一至第六类人才,以及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人才。

    为做好高层次人才的服务工作,丽水专门建立了“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对第一至第六类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和规范化服务。其中,对第一至第五类人才发放“丽水市高层次人才证”(以下简称“人才证”),作为在丽水享受各项优惠待遇的凭证。同时,还开通了人才服务咨询电话,在丽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开通咨询服务电话,受理高层次人才各类服务诉求。

    值得一提的是,丽水还设立了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承接审批服务申请、提供政策咨询、开展跟踪服务,实行“一站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直通车”服务。

    与此同时,用人单位和各审批服务部门还设置了人才服务专员,负责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政策咨询、接待洽谈、代办各项审批手续等服务。设置服务专员工作由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落实,由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协调及管理,并做好服务专员的建档、培训和发证工作。

    此外,丽水还进一步畅通了服务人才部门的联动机制,建立人才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会商人才服务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人才提出的有关要求和创新创业遇到的具体问题。联席会议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由丽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定期召开会议,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无微不至细化“全方位”人才服务

    在此次出台的《办法》中,明确罗列丽水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的十多项具体服务,涵盖了高层次人才在丽生活起居的各个方面,可谓无微不至。

    在人事编制上:满编事业单位引进第一至第四类人才,可向编委办申请专项批办,编委办研究同意纳编后办理相关手续。

    在岗位特聘上:用人单位引进第一至第五类人才符合聘任正高级职称的,经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突破单位岗位总量和最高等级结构比例限制,按特设岗位进行聘用。

    在安家补助上:引进的第一至第六类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以上服务协议且工作满一年,在办理好人事调动手续后,可申领安家补助。具体为:第一类100万元,第二类60万元,第三类45万元,第四类30万元,第五类10万元,第六类3万元。此外,对不同层次的各类人才,分别给予人才公寓居住、购房补贴、免费居住、租房补贴等住房优惠政策。

    在旅游服务上:在职在聘的第一至第五类人才,凭“人才证”在本市3A级以上景区享受五折大门票优惠。丽水市旅游局每年根据“丽水市高层次人才信息库”更新情况,梳理符合条件的人才名单,与相关旅游景区做好衔接落实。

    在车辆办证和年检服务上:在职在聘的第一至第五类人才,凭“人才证”申办本人机动车相关业务的,享受公安机关提供的即时办理等“绿色通道”服务。公安机关每年根据“丽水市高层次人才信息库”更新情况,核对办理人“人才证”信息,并落实相应绿色通道待遇。

    此外,丽水还为高层次人才提供配偶安置服务、子女入学服务、健康服务、社会保险服务、户籍服务、政务协调服务、工商服务、税务服务、海关服务、科研项目服务、金融服务等。在具体操作中,丽水将采用“一窗接件、并联预审、集中反馈、专员办理、统一建档”的方式,为人才提供“一站式、全程式、保姆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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