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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cnas认证容易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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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1-10-16 23: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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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认证容易办吗 详细信息

cnas认证容易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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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客户的机密信息(技术资料、被测项目、数据及检测结果等)和所有权(含专利权)不受侵犯,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2.1客户提供的被测项目及其技术资料;

2.2客户的专利权;

2.3对客户被测项目检测结果的所有权;

2.4对参加实验室间比对的检测结果;

2.5客户声明需要保密的其他内容。

3.职责

3.1总经理

落实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各项措施所需的资源和责任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或授权相关人员处理。

3.2质量负责人

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项保密措施的实施进行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违规处理意见。

3.3监督员

3.3.1了解和掌握客户对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要求;

3.3.2负责保密工作的监督,如发现有泄密现象,应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

3.3.3负责对相应责任部门进行随时考核检查并作记录。

3.4文件管理员

3.4.1认真做好对客户的被测项目和相关资料在接收和传递过程中的保密工作,记录客户对被测项目及相关资料的保密要求。

3.4.2做好对有保密要求的文件和资料的归档管理,防止保密文件丢失、损坏和随意借阅。

3.5其他有关人员

自觉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做好公司的保密工作。

4.工作程序

  人员,包括合同方、外部机构人员或代表公司的个人,应对在实施检验检测活动过程中获得或产生的所有信息保密,法律要求除外。

4.1项目和技术资料的交接

4.1.1公司在接受客户的检测任务时,文件管理员应向客户详细询问对被测项目及技术资料的保密要求,并记录描述委托人的被测项目、附件、技术资料和其它物品,客户有特殊要求时,应按照客户的保密要求安排存放技术资料。

4.1.2文件管理员应主动询问客户被测项目是否需要保密,若需保密时,应在委托单下方注明“保密”字样。

4.1.3文件管理员在与客户完成被测项目以及技术资料的交接后,双方应在委托单上签署交接人的姓名,在客户取回技术资料之前,接收人应对此期间的保密承担责任。

4.1.4文件管理员应对需要保密的资料,采取保密的隔离保管措施,对需要进行传递的与检测相关的文件资料,应由交接双方做好登记、签字的交接记录,防止在交接中出现丢失和泄密。

4.1.5传递中的接收人应按照公司的保密要求和规定保管其技术资料。

4.1.6检测后技术资料应及时返回业务员,由文件管理员按照客户的保密要求处置和保存。

4.1.7在确保其他客户机密信息的前提下,允许客户监视与其相关的检测和资料,具体执行《服务客户控制程序》。

4.2保护客户的专利权和所有权

4.2.1公司承诺保护客户的专利权和所有权。对客户的被测项目和技术资料未经客户的书面允许不得对被测项目和技术资料进行复印、拍照、录像或带离工作区域,不允许与检测无关的人员参观。被测项目在检测过程中,如果客户需要参观及进行与其工作有关的检测活动或验证所需检测物品的准备、包装和发送时,需要由质量负责人同意,由检测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陪同,在确保其它客户资料信息安全的情况下进行,需谨慎对待客户提出的问题及要求,以免涉及到其它客户的资料信息安全问题,与其客户无关的项目和信息应采取保密措施,做好技术保密管理,其它无关人员必须离开检测现场。无关人员不得接触检测过程和被测项目。

4.2.2分包检测时,公司应对分包公司提出保密责任要求,并对分包检测实施保密监督。

4.2.3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的所有权属客户,未经客户书面同意,公司承诺不公开和复制检测结果,不引用检测数据,不用于公司和其他地方的科研与开发。

4.2.4公司向客户出具的检测报告的著作权属公司。员工根据需要可借阅,借阅时必须向行政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在本公司阅读,不允许将资料私自带离本公司。

4.2.5未经公司书面许可,客户不得部分复制检测报告和部分引用检测数据或结果(全文复制和引用除外),否则公司将视为客户侵害了本公司检测数据的著作权。

4.2.6监督检测的结果,在有关行政部门向外发布以前,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

4.2.7对于在检测过程中所获得的客户专有的技术信息,公司应为客户严格保密,不得用此专有技术信息进行产品开发活动,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利用被测试项目相关方的知识产权牟取利益;并且不应当参与所在组织承研项目的第三方测试活动,以避免对其判断独立性和测试诚信度的任何可能损害。

4.3发送检测结果的保密要求

4.3.1公司向客户发送检测结果时,客户可当面办理领取手续。

4.3.2当客户要求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手段来传送检测结果时,行政主管应先和客户确定传递方式、传送地址和经办人,并注意数据传输的完整性。不得在有外来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传递,以便为客户保密。

4.4实验室间比对结果的保密

4.4.1参加实验室间比对的机构所提供的检测数据和结果的所有权属于该参与机构,公司对参加实验室间比对的数据和结果承担保密责任。

4.4.2负责实验室间比对的人员,应为参加的检测机构所提供的被测项目和技术资料保密,相关被测项目和文件应登记造册,并放置在安全的地方,防止无关人员接触。

4.5电子存储、电子传输结果的保密

4.5.1公司对保存在计算机内的客户机密信息和以电子形式传输结果报告时,实施同样的保密措施,根据《电子文件及数据控制程序》的要求,需由相关人员严格控制,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转发、打印及提供给无关人员浏览,在电脑中浏览的资料信息应实时受到相关人员的控制,相关人员在离开电脑前需对其电脑显示的信息进行关闭或者屏蔽处理,以免无关人员擅自浏览导致泄密。

4.5.2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手段传递的资料信息(包括检测记录、报告等)应明确收取人的信息,在确认收取对象确实为实际需要提供资料信息的收取人时,方可传输。

4.6监督检查和处罚

4.6.1全体员工必须自觉执行本程序文件制定的全部规定和要求。

4.6.2质量负责人每个月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保密工作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见《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检查记录表》),发现有违反保密规定的现象应予以及时的纠正和制止,防止偏离的进一步蔓延。公司任何人员发现他人有泄密行为,均有义务且有权报告给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组织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处理。

4.6.3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公司将采取纠正措施,情节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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