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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实验室cnas认证申请必备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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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1-10-16 23:50:41
  • 有效期至: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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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cnas认证申请必备条件要求 详细信息

实验室cnas认证申请条件要求

申请国家CNAS认可、CMA认证(计量认证),不成功,全额退款,全国代办。

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代理国家CNAS认证CMA认证的咨询服务公司,我们不是全能型的咨询机构,我们只做我们所擅长的,我们致力于把我们所擅长的项目做到最专业,让我们客户用最低的成本、最短的时间通过CMA/CNAS认证项目的评审,快速获得CMA/CNAS认证证书,100%的保证能够帮您把CNAS/CMA实验室认证办下来,不成功,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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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仪器设备实施有效的管理,确保其过程能力要求,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对检测仪器设备及其软件的配置、使用和维护、管理。

3.职责

3.1总经理

3.1.1负责对仪器设备限制使用、报废的批准。

3.2技术负责人

3.2.1负责组织对仪器设备全过程的监督。

3.2.2负责仪器设备维修、设备的租(借)的批准。

3.2.3负责仪器设备限制使用、报废的审核。

3.3检测部主管

3.3.1负责仪器设备购置申请、维修的审核。

3.3.2 负责组织仪器设备维修,限制使用、报废的申请。

3.4 设备管理员

3.4.1 负责对仪器设备使用的管理;

3.4.2 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及修理的有关记录及资料的管理,建立设备档案。

3.5 检验检测人员

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完成日常保养维护工作。

4.工作程序

4.1 仪器设备购置及验收

仪器设备购置及验收执行见《供应品及外部服务采购管理控制程序》。

4.2 仪器设备的标识

4.2.1用于检测的仪器设备由设备管理员统一登记建帐、分类编号,该编号应具唯一性,并对该设备粘贴表明其状态的颜色标示,以便识别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状态,防止仪器设备的超期超范围使用。设备记录应包括测试所用设备的配置及支撑软件等信息(包括:工具类型、名称、生产厂商、版本号、用途与性能、启用时间、许可证书、主要选件、技术文件及运行平台等信息)。

4.2.2标识的分类

4.2.2.1合格证(绿色)

4.2.2.1.1校准(检定)合格者;

4.2.2.1.2设备不必校准,经检查功能正常者;

4.2.2.1.3设备无法校准,经对比或鉴定适用者。

4.2.2.2准用证(黄色)

4.2.2.2.1多功能仪器设备,某些功能已丧失,但检测工作所用某项功能正常,且经校准合格者;

4.2.2.2.2测试设备某一量程精度不合格,但检测某项工作所用量程合格者;

4.2.2.2.3降级使用或限制使用者。

4.2.2.3停用证(红色)

4.2.2.3.1检测仪器设备经计量校准(检定)不合格者;

4.2.2.3.2检测仪器设备损坏者;

4.2.2.3.3检测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

4.2.2.3.4检测仪器设备超过检定周期者。

4.2.2.4对贴有停用证(红色标志)的仪器设备禁止使用,对贴有准用证(黄色标志)的仪器设备只能使用其正常的功能部分。

4.2.2.4 免校(白色)

贴于不需要进行校准的设备。

4.2.3标识管理

4.2.3.1设备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标识的粘贴和更换,并建帐管理,标明设备编号、校准/检定日期、有效期等,标识应粘贴于仪器设备显著位置处,适当时,校准/检定标签可以加贴在设备的包装上,但在以下情况(但不限于),可以其他适宜的方式加以控制:

4.2.3.1.1使用标签将会影响设备的准确性;

4.2.3.1.2设备的使用环境或介质,不允许加贴标签或标记;

4.2.3.1.3设备太小无法使用标签或进行标记;

4.2.3.2对于返回的送校设备,在返回后应对其标识进核查。

4.3 仪器设备的使用

4.3.1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校准(检定),未经校准(检定)的设备不得投入使用。设备管理员负责及时更新所得的修正因子。详见《测量可溯源控制程序》

4.3.2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操作者应经过培训,详细了解设备最新版本的使用说明书、技术资料内容,熟练掌握设备的性能和操作程序后,方可使用操作,并按规定要求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

4.3.3对容易引起误操作及重要的操作过程,由检测部主管组织编制操作规程,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实施。

4.3.5操作过程中如发生过载、误用、故障或对设备性能有怀疑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报设备管理员标识处置,防止误用。同时,检测部应核查这些缺陷或偏离对以前检测质量的影响,按《不符合项管理控制程序》评价其性质及采取措施。

4.3.6对于使用频率高、漂移性较大的设备,应在两次校准(检定)期间内进行期间核查,确保其工作状态符合要求。检测组按计划实施,并记录其过程结果,详见《期间核查控制程序》。

4.3.7设备的日常保养由指定操作人员负责进行,按使用说明书和管理要求,实施维护保养及功能性检查并填写《仪器设备保养、维护记录》。

4.3.8应对检测工具、软件进行版本升级和配置控制,防止误用。

4.3.9有指标要求的测试工具在投入使用前应对其使用范围进行检查。

4.4 仪器设备的租(借)入和租(借)出和现场检测设备的管理

通过对租(借)的方式向其他检测公司租(借)的设备、脱离了本公司直接控制的租(借)出的设备和现场检测设备控制管理,以满足本程序控制要求。

4.4.1租(借)入

4.4.1.1由需用部门提出申请,说明所需设备的技术指标性能要求;

4.4.1.2检测部主管负责联系租(借)设备单位,了解设备检定(校准)及使用情况,报总经理审批后办理有关手续;

4.4.1.3设备管理员负责组织使用部门对租(借)设备的验收,并予以记录。

4.4.1.4租用仪器设备的管理应纳入本公司的管理体系;

4.4.1.5 本公司可全权支配使用,即:租用的仪器设备由本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操作、维护、检定或校准,并对使用环境和贮存条件进行控制;

4.4.1.6 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租用设备的使用权;

4.4.1.7 同一台设备不允许在同一时期被不同检验检测机构共同租赁和资质认定。

4.4.2租(借)出

4.4.2.1设备的租(借)出需技术负责人批准,由检测部主管与租(借)方商定协议(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填写《仪器设备领(借)用登记表》。

4.4.2.2设备返还后,设备管理员组织有关人员对设备验收核查,并填写《仪器设备调试验收记录》,必要时,应重新检定(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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