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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1-10-16 23: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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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cnas认证难不难 详细信息

申请办理cnas认证难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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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组织结构和最高管理层5.1.1评估活动应从结构和管理上保证公正性。5.1.2评估机构应将其组织结构形成文件,并明确管理层和其他评估人员及各委员会的任务、责任和权力。当评估机构是一个法律实体内明确界定的一部分时,这种结构应包括评估机构的权力界线和与同一法律实体内其他部分的关系。5.1.3评估机构的管理层应确定对下列各项具有全部权力和责任的委员会、小组或个人:a)制定有关评估机构运作的方针;

b)监督方针和程序的实施;c)监督评估机构的财务;d)开发评估活动;e)制定评估要求;f)评估;g)复核;h)评估决定;i)需要时,授权委员会或人员代表管理层开展规定的活动;j)合同安排;k)为评估活动提供充分的资源;l)回应投诉和申诉;m)人员能力要求;n)评估机构的管理体系。5.1.4评估机构应有关于参与评估过程的任何委员会的任命、权限和运作的正式规则。这种委员会应免受来自商业、财务和其他可能影响决定的压力。评估机构应保留任命和撤销委员会成员的权力。5.2维护公正性的机制5.2.1评估机构应有一个维护公正性的机制,该机制应为机构管理提供以下方面的输入:a)与评估活动的公正性有关的方针和原则;b)评估机构出于商业或其他考虑而妨碍一致公正地提供评估活动的任何倾向;c)影响评估的公正性、保密性等事项,包括信息公开;注1:该机制可被赋予其他任务或职责(例如参与做决定的过程),其前提是这些增加的任务或职责不得损害其确保公正性的基本作用。注2:该机制可以是由一家或多家评估机构组建的委员会、某个政府部门或类似团体。5.2.2应将该机制形成正式的文件以确保:a)重要利益相关方均衡,以使任一利益方不处于支配地位(评估机构的内部或外部人员视为一个利益方,且不应居支配地位);b)获取所有必要的信息以使其能够履行所有职能。5.2.3如果评估机构的最高管理层不采纳该机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则该机制应有权独立采取措施(如报告主管部门、认可机构或利益相关方)。在采取适当措施时,应尊重与客户和评估机构相关的保密要求。不宜采纳与评估机构运行程序或其他强制性要求相冲突的意见和建议。管理层宜将不采纳的理由形成文件,并保存以备适当的人员审查

5.2.4虽然这一机制不能代表所有利益方,但是评估机构应识别并邀请重要的利益方。注:利益方可能包括评估机构的客户,客户的顾客、供方和用户,合格评定专家,行业协会代表,政府监管机构或其他政府部门的代表及非政府组织(包括消费者组织)的代表。
6资源要求6.1评估机构的人员6.2总则6.2.1.1评估机构应聘用或有途径获得足够数量的人员,以支撑其与评估、适用的标准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相关的运行。注:人员包括为机构工作的正式人员,也包括通过签订合同或协议使其置于评估机构管理控制及体系和(或)程序内的人员。6.2.1.2这些人员应有能力履行职责,包括根据需要做出技术判断、确定方针并加以实施。6.2.1.3除非法律或评估有要求,无论委员会成员、外部机构人员或代表评估机构利益的人员,对评估活动过程中获得的或产生的所有信息都应保密。6.2.2参与评估过程的人员能力管理6.2.2.1评估机构应建立、实施并维护对参与评估过程的人员能力进行管理的程序。该程序应要求评估机构:a)确定评估过程中每项职能所需人员能力的准则;b)识别培训需求,必要时提供有关对评估过程、要求、方法、活动和其他有关评估要求的培训方案;c)证实这些人员具备承担任务和责任所需的能力;d)为评估过程中履行职能的人员正式授权;e)监视人员绩效。6.2.2.2评估机构应保存参与评估过程人员的下列记录:a)姓名和地址;b)所在单位及职位;c)学历及专业状况;d)经历和培训;e)能力评价;f)绩效监视;g)在评估机构内具有的权限;h)每项记录的最新更新日期。6.2.3与人员签约

评估机构应要求参与评估过程的人员与其签署合同或其他文件,以做出下列承
诺:
a)遵守由评估机构确定的规则,包括与保密性和独立于商业和其他利益有关的规则;b)在被安排进行评估时,声明以前和(或)现在本人或其雇主与如下各方的关系:1)服务的提供方或开发方,或2)过程的作业方或开发方c)告知了解的可能导致其本人或评估机构发生利益冲突的任何情况。注:评估机构应根据这些信息,来识别由这类人员或雇用他们的组织的活动引发的公正性风险。6.3评估的资源6.3.1内部资源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活动时,无论使用内部资源还是其直接控制的其它资源,均应满足相关标准的适用要求。相关标准中规定的对评估人员公正性的要求始终都应适用。6.3.2外部资源(外包)6.3.2.1评估机构只应将评估活动外包给那些满足相关标准适用要求的机构。相关标准中规定的对评估人员公正性的要求始终都应适用。注1:外部资源可包括其他评估机构。评估机构按照合同使用外部人员不属于外包。注2:在本文件中,“外包”和“分包”被认为是同义词。6.3.2.2评估活动外包给非独立机构时,评估机构应确保评估活动得到管理,这种管理的方式能提供可信任的结果,且有记录证实这种信任。6.3.2.3评估机构应与提供外包服务的机构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包括保密性条款和利益冲突条款。6.3.2.4评估机构应:a)对外包给其他机构的所有活动负责;b)确保提供外包的机构及其使用的人员的参与(直接的或通过任何其他雇主)不能影响评估结果的可信性;c)对提供用于评估活动的外包机构的资格、评价和监视都有形成文件的方针、程序和记录;d)保存获得批准的外包机构清单;e)对已知的任何违反协议和其他规定要求的行为采取纠正措施;f)外包活动前通知客户,以给客户一个提出异议的机会注:如果对外包机构的资格认定、评价和监视由其他组织(如认可机构、同行评审机构或政府部门)实施,只要满足以下条件,评估机构就可以考虑采信这些资格认定或监视结果:—范围与承担的工作相符;—按照评估机构确定的周期对资格、评价和监视安排的有效性进行核实。
7过程要求7.1总则7.1.1评估机构实施评估的依据为SJ/T11234-2001或SJ/T11235-2001。7.1.2对软件组织的一个或多个过程进行的评价活动,根据其目的不同,分为内部过程改进评估和顾客选择评估两种模式。7.1.3对不同的评估模式,如需要进行解释,应由相关的、公正的和具备必要技术能力的人员或委员会做出。在有请求时,评估机构应予提供。7.2申请对于评估申请,评估机构应获取所有必要信息。注1:必要信息的例子如下:—拟评估的范围、级别、模型;—客户寻求的评估所依据的标准和(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客户的基本特征,包括名称、实际位置、过程和运作的重要方面(如果相关评估有要求),以及任何相关的法律义务;—与申请评估范围相关的客户的基本信息,比如客户的活动;人力与技术资源;以及适用时,其在一个较大集团中的职能和关系;—客户使用的对要求符合性有影响的所有有关的外包过程的信息;—相关评估要求所需的其他信息,如初始评估和监督活动的信息,评估服务的提供地点、联系人等。注2:可用多种媒介和方式在不同时间收集这种信息,包括申请表。收集这些信息可与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评估协议)同时进行,也可分开进行。7.3申请评审7.3.1评估机构应对所获得的信息进行评审以确保:a)评估过程所需的客户信息和服务信息是充分的;b)评估机构和客户之间任何已知的理解上的分歧已经得到解决,包括在相关标准或规范性文件方面达成一致;c)评估的范围和级别得到确定;d)实施所有评价活动的方法是可行的;e)评估机构有能力并能够实施评估活动

7.3.2如果评估机构缺乏能力开展需要其进行的评估活动,评估机构应婉拒开展这一特定的评估。7.3.3如果评估机构根据其已经批准的该客户的相关评估结果省略任何活动,评估机构应把对已有的评估结果的引用保存在记录中。如客户要求,评估机构应提供省略这些活动的理由。7.4评估7.4.1评估机构应制定一个评估活动计划,以做出必要的安排。7.4.2利用评估机构内部资源进行的各项评估任务应由评估机构指派人员去执行。注:外包任务通常由外包方指派的人员去完成。这种人员一般不由评估机构指派。7.4.3评估机构应确保可获得执行评估任务必须的所有信息和(或)文件。7.4.4评估机构应按评估计划完成利用内部资源进行的评估活动和管理外部资源。应依据评估范围覆盖的要求提供评估服务。7.4.5评估机构应只采信本次评估申请之前完成的与评估相关的评估结果,在这种情况下,评估机构应对评估结果负责,并且证明实施评估的机构满足相关的要求。7.4.6评估机构应将所有的评估发现(包括:强项、弱项和改进项)告知客户。7.4.7复核之前,所有评估活动的结果应形成文件。注:这些文件可以为确定评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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