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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申请CNAS认证人员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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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21-10-16 23: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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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CNAS认证人员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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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CNAS认证人员有什么要求
办国家CNAS认证、CMA实验室认证,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全国代办,不成功,全额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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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需对检测结果作解释时,对含抽样结果在内的检测报告,除了上述所列的要求之外,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a)抽样日期;
A)抽取的物质、材料或产品的清晰标识(适当时,包括制造者的名称、标示的型号或类型和相应的系列号);
c)抽样位置,包括任何简图、草图或照片;
d)列出所用的抽样计划和程序;
e)抽样过程中可能影响检测结果解释的环境条件的详细信息;
f)与抽样方法或程序有关的标准或规范,以及对这些规范的偏离、增添或删节。
技术负责人完成上述内容完成检测报告的审核后,最后由授权签字人批准,而且检测、计算、审核、签字人员的签字应在其授权领域范围内依次进行,不得越级、越权或代人签字。
4.4.2经过授权签字人批准的《检测报告》,由文档管理员填写《试验报告发放记录表》并将《检测报告》发放给客户,《检测报告》原件交由文档管理员存档;
4.4.3若需以电话、传真或其它方式传送检测结果时,应将《检测报告》转换成PDF电子文档,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向客户传送并做好登记(在传送时应向委托方声明所发内容只作参考,以正式书面报告为准),具体过程执行《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4.4.4若以邮寄方式发放报告,报告发放人员负责报告的保密性和完整性,并在《试验报告发放记录表》“备注”中注明邮寄方式,
4.5检测报告的修订
4.5.1当《检测报告》发出之前,如发现其中内容有误而且需要修订时,应由《检测报告》编制人填写《报告更改申请表》,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确定是否需要重新检测,然后重新出具《检测报告》,对已发出的错误《检测报告》进行修订时,应及时通知客户并将有误《检测报告》全部收回后,并将修订后的《检测报告》重新按照发放手续发放;
4.5.2若委托方发现《检测报告》有误并要求更改《检测报告》时,则由委托方提出书面申请(若更改的报告有见证或监督要求的,还需附上见证方和监督方的书面意见,并签字确认),原报告发放人填写《报告更改申请表》,并按《处理投诉程序》执行,待查明造成失误的原因并确认后及时通知客户,确定是否需要重新检测并重新出具《检测报告》,具体过程按本程序4.4.1条款执行后续程序;
4.5.3将修订后的《检测报告》及《报告更改申请表》和收回的原《检测报告》同其它相关资料一同送交文档管理员处存档备查。
4.6检测报告的存档、借阅
4.6.1《检测报告》的存档和借阅按《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及时收集并正确处理来自客户和其他方面的投诉,改进管理体系,增强顾客的满意程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所有来自客户和其他方面投诉的处理。
3.职责
3.1总经理
3.1.1主持客户投诉处理工作,批准相应的投诉处置措施。
3.2质量负责人
3.2.1负责收集、汇总客户及其代表和其他外部的信息;
3.2.2负责与客户投诉的协调工作;
3.2.3负责组织对投诉的调查;
3.2.4负责维护本文件的有效性。
3.3其他人员
3.3.1负责协助质量负责人收集客户信息和其他外部信息。
4.工作程序
4.1信息受理
4.1.1信息来源:
4.1.1.1客户的投诉;
4.1.1.2走访、调查;
4.1.1.3消费者协会的报告;
4.1.1.4市场调研;
4.1.1.5媒体信息。
4.1.2投诉受理
4.1.2.1由质量负责人负责客户投诉的受理工作,直接与客户接触的人员也应随时了解客户不满意的信息。按《服务客户程序》收集客户投诉和其他外部信息,及时上报质量负责人;
4.1.2.2质量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热情主动地接待客户的来访,耐心倾听客户的投诉、来函,详细记录投诉的内容,填写《客户投诉登记表》、并保留投诉信函;
4.2调查、核实
4.2.1质量负责人受理投诉申请,将收集到的投诉信息与有关人员分享,对投诉材料进行认真分析、讨论、调查、核实,了解事情的全过程,确定责任方及责任人,保留调查记录,调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4.2.1.1检测依据是否正确、有效;
4.2.1.2所用仪器设备是否在检定周期之内,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4.2.1.3检测方法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有效;
4.2.1.4检测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2.1.5检测环境条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4.2.1.6数据处理是否正确。
4.2.2对客户反映本公司工作人员工作纪律、职业道德方面的问题,按4.3.8条处理。
4.3处置
4.3.1经过调查核实,确认检测结果正确,属于客户不理解而非我方责任的,由质量负责人负责以电话、信函(《客户投诉处理通知单》)、走访等方式向客户解释清楚,以便取得客户的理解,消除误解。
4.3.2如果确属本公司原因,造成客户的投诉和不满意,质量负责人组织相关岗位人员则按《不符合工作的控制管理程序》和《实施纠正措施程序》进行原因分析,确定纠正措施并实施,客户要求复检且理由充分时,应安排复检。
4.3.3复检
4.3.3.1复检用原样品或备用样品进行,如果客户已取回原样品或样品超过留存期或不可重复的检测(如样品状态已变化等),则不予以复检;
4.3.3.2为保证公正性,凡与投诉有关的当事者应当回避复检,实验室应另行安排其他检测员进行复检;
4.3.3.3检测结论以复检数据为准。
4.3.4答复
4.3.4.1复检结果证明原报告有误,应重新组织人员再次复验或送检,以两次相同结果作为最终判定结果。如最终结果确与原检测报告不一致,应重新出具检测报告(具体执行《报告结果管理程序》)并在新报告和实验记录上注明产生问题的原因、更改的时间和原报告编号,同时收回原报告,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发送给顾客,并向客户进行必要的解释,免收检测费;
4.3.4.2复检结果证明原报告无误,由质量负责人通知顾客,向投诉方加倍收取费用。
4.3.5质量负责人组织责任部门负责填写《客户投诉处理通知单》,总经理审核批准后,质量负责人组织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向投诉方通报处理结果并征求意见,求得投诉方的谅解。
4.3.6投诉的处理应具有时效性,应做到在最短时间内得到严肃、认真的处理,确实因检测结果有问题而给客户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时,质量负责人应向总经理报告,并与客户协商妥善处理,必要时由总经理进行处理。
4.3.7当投诉涉及重大质量事故时,质量负责人可提出附加审核的要求。
4.3.8对于涉及到工作人员公正性行为、服务态度及执行合同方面的投诉,质量负责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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