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主营:CNAS认证,CMA认证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 商务服务 > 认证服务 > 其他认证服务 > 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供求信息
载入中……
[供应]办理CMA/CNAS认证人员资格要求
点击图片放大
  • 产品产地:江苏南京
  • 产品品牌: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包装规格:CMA/CNAS
  • 产品数量:0
  • 计量单位:
  • 产品单价:0
  • 更新日期:2021-10-16 23:49:06
  • 有效期至:2022-10-16
  • 收藏此信息
办理CMA/CNAS认证人员资格要求 详细信息

办理CMA/CNAS认证人员资格要求

申请国家CNAS认可、CMA认证(计量认证),不成功,全额退款,全国代办。

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代理国家CNAS认证CMA认证的咨询服务公司,我们不是全能型的咨询机构,我们只做我们所擅长的,我们致力于把我们所擅长的项目做到最专业,让我们客户用最低的成本、最短的时间通过CMA/CNAS认证项目的评审,快速获得CMA/CNAS认证证书,100%的保证能够帮您把CNAS/CMA实验室认证办下来,不成功,全额退款

以下内容是行业相关标准的节选,内容与标题没有直接的相关性,具体实验室CNAS/CMA办理步骤,实验室CNAS/CMA认证办理费用,实验室CNAS/CMA认证办理要求条件,欢迎您来电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分层取样法:对堆垛整齐、多重包装、分多处存放或已知几部分有轻微质量差别的产品批可采用该方法。可把不同存放地点、质量或包装层次、堆码层次的产品当成不同的“层”,将样本大小按各层产品数的比例划分,然后在各个“层”中按分散取样法抽取。

(4)“整群”取样法:如果能确信在形式批之前,产品已经过充分“混和”,即质量已经很“均匀”的产品,则可集中在一部分或角落,一次取足所需样本,如到用户、商店、批发仓库等处取样时,可考虑该方法。

(5)定时、定隔取样法:适用于连续生产的生产线上取样,每隔一定的时间间隔(定时)或一定的产品间隙(定隔)取一只样品。

(6)系统随机取样:先求K=N/n(其中N:产品数;n:样本大小),然后利用随机数表或其它随机方法确定一个随机起点,每隔一个K值就抽取一个,直到抽完为止;适用于小批量或摆放有序的产品。

(7)随到随抽:仅适用于商检中在商店抽样,只要不是已发现有问题或退换的产品,即使仅有一件,也可抽取。

(8)以上各种抽样方法,对抽出的样品要检查其包装是否完好,如有破损或不足一个定量包装的(如化肥等),应换一个包装代替此样品,以防止样品的部分参数没有代表(如水份)。

19.4.4抽样及其要求:

(1)抽样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产品标准、有关检验依据和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并保证样品的真实、完整和有效性。

(2)监督检验抽样应执行的关保密规定,抽样人员不得事前通知被检企业,或向企业暗示。

(3)需由本所抽样的检验工作,不得委托他机构代为抽样。

(4)抽样人员不得借抽样之机多抽样品或购买被抽企业的产品,或接受被抽企业的礼品和吃请。

(5)抽样人员到达被抽企业后,必须亲自到仓库或生产线上经检验合格准备入库的产品中抽样,不得委托企业人员抽样或接受企业自行抽取的样品。

(6)抽样单、抽样介绍信、随机数发生器、封样签等抽样用品由业务室统一管理,并建立领用台帐。

(7)抽样时本所至少应有两人参加;仲裁检验抽样,本实验室至少应有一名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参与。

(8)抽样人员应到企业的成品仓库抽取经检验合格、包装完好的产品做为样品。如抽样文件另有规定的,也可以在销售部门或用户抽取,但后者抽取的样品必要时要由生产单位进行认定。

在销售部门或用户抽取的样品需生产企业认定时,抽样人员可以采用电话、信函、传真或到厂等多种形式通知企业,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认定,规定时间内未予认定的,视为企业默认。

(10)抽样人员应按规定的抽样方法和数量抽取样品,备用和复验样品应一次抽取。

(11)样品抽取后,在抽样现场应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a) 认真填写抽样单(包括所用的抽样计划、抽样人、环境条件、必要时标识抽样部位等),如有必要,还应包括抽样计划所依据的统计方法。,各栏不得有空白,确实无法填写,要在本栏内划“/”,但关键栏目不能扛掉,让受检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定,将第二联交受检单位。

  (b) 如需要时应对样品进行包装,当场贴上封样签或铅封,使样品不可调换。封样签应填写抽样时间,由抽样人员和受检单位现场认定人员共同签字认可或加盖单位公章。

  (c) 一般样品应由抽样人员全部带回,有些不便带回的备用样品也可封存在受检单位,但应在抽样单上和备用样品上注明保管事项和启封时间。

  (d) 确需要由受检单位送样时,应与被检单位有关负责人协商好,在抽样单上注明送达地点和最迟送达时间,并详细交待运输中应确保样品和封样签的完好,如受检单位答应后又拒送,或迟送影响检验工作时,按有关规定对待。

  (e) 有些检验工作抽样后还需要填写企业的基本情况或质量体系情况调查表,应现场将调查表填写清楚,或由企业填好带回。凡国家局或省局安排的定检或抽查,要求填写的专用表格,也应认真填写。

  (f)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2)仲裁检验抽样应按《仲裁检验程序》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13)受检单位无库存产品时,检验人员应查看仓库及生产、销售、出库台帐,确认后,必要时也可到销售部门或用户抽样。确属停产或转产时,应由企业或其主管部门出据证明。

(14)抽样过程中如遇到意外情况,抽样人员应及时与主管业务副主任联系请求处理意见,如需要更改抽样计划或委托要求时,应先征得质量主管的同意,必要时应征得委托方及有关部门的同意。

(15)抽样人员在自行运输过程中应确保样品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和被调换。

(16)抽样人员将样品送中心业务大厅登记,由委托方送样的除外

保证检测样品的有效性和完整性,为客户做好样品的保密与安全工作。

20.2 范围

适用于各类检验中样品的接收、流转、贮存、识别、处置、保密等项控制及管理。

20.3职责

20.3.1 行政部接待室负责抽检样品和送检样品的接收、登记、标识等,将备检样送样品室保存。

20.3.2 检验室检验人员应对制备、检验、传递过程中的样品加以防护。

20.4工作程序

20.4.1样品接收、登记与标识

(1) 不论是监督抽检样品还是委托送检样品,业务接待室接待人员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a)        对照抽样单认真查看验收,并检查样品封条的完整性,如有异常或数量不够应立即通知抽样人员,必要时可重新抽样。

(b)        委托代检样品应根据客户的检测要求,查看样品状况(包装、外观、数量、型号、规格、等级等)是否正常或偏离,并清点样品及其配件、资料是否完整。检查样品的性质和状态是否适宜于检测要求。

(2)委托方认真填写《委托检验单》,接待人员核查《委托检验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接待人员根据《委托检验单》和《抽样单》等进行登记,并密码编号。

(4)电脑录入人员根据接待人员的登记录入样品信息和企业信息,输出流转单和任务单。

(5)样品管理员将样品分成两份,其中一份用来检验,交给检验室;另一份备检样送样品室保存。

(6)不论上用来检验的样品,还是备检样品,都要有唯一性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特别是监督检验、发证检验以及仲裁检验等,标识应全部遮盖住产品标签上的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

(7)检验室指派专人到业务接待室取检验样品,接收时应查看样品状态,并在样品登记表上签字。

(8)若检验室在接收样品时对其是否适合于检验有任何疑问时,或对客户的检测要求不明确,或以为样品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或有异常时(包括包装和封条),检验室应与接待人员联系,待取得进一步说明和认可后再进行检验。

20.4.2 样品的贮存

(1)实验室应设置样品室,样品室应配备样品货柜(架)通风设施,并且由专人管理,限制出入

同类型其他产品
免责声明: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浙江民营企业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普通会员信息未经我们人工认证,为了保障您的利益,建议优先选择浙商通会员。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最新产品

浙江民营企业网 www.zj123.com 版权所有 2002-2010

浙ICP备110475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