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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申办CNAS认证资质需要准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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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产地:江苏南京
  • 产品品牌: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包装规格:CMA/C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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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1-10-16 23:49:08
  • 有效期至: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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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CNAS认证资质需要准备什么 详细信息

申办CNAS认证资质需要准备什么

办CMA认证、CNAS认证,全国代理,不成功全额退,欢迎来电咨询,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不是全能型的咨询服务机构,我们只做我们擅长的,我们只专注国家CNAS认可、CMA认证咨询。

公司具有多年的实验室认证咨询服务经验,迄今为止,公司已为近300家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我们的客户已遍布于浙江、江苏、上海、山东、广东、广西、湖南、福建、安徽、四川、重庆、陕西、山西、河南、河北、辽宁、新疆等地区,我们致力于为全国各地的企业提供最专业性的实验室认证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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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样品时必须记录与检测方法中的描述不符的情况,或对正常及规定的偏离,当物品不符合检测要求时应在接到样品时与客户商谈明确,并书面记录与客户讨论的情况并由客户认签,填写《样品异常处理单》并通知客户处理。偏离的样品须在样品标识签中的“检测结果”栏注明“异常”,并放置于留样室中的“异常样品区”。

5.3样品在检测室内外运输、检测过程中,要保护好样品,当检测完成并通知客户检测结果后由综合服务部样品管理员对样品进行处理,填写《样品处理确认单》联系客户进行处理。

5.4留样样品由综合服务部样品管理员填写《留样样品登记表》,到期须处理的留样样品由综合服务部样品管理员对样品进行处理,填写《样品处理确认单》联系客户进行处理。

5.5接收样品时,如有异常或对检测方法中所述正常条件的偏离,需记录在原始记录中;如果对样品的检测有任何疑问、样品与提供的说明不符、对要求的检测规定不完全,检测人员应在工作开始之前询问委托方,要求进一步给予说明。检查人员须填写《样品异常处理单》,异常样品须在样品签中的“检测结果”栏注明“异常”,并放置于留样室中的“异常样品区”。

5.6检测完成后,检测人员应及时填写检测报告(见《检测报告管理程序》),检测报告需由委托方签收,如以其它方式发送应注明其方式。

5.7样品管理的详细要求详见《样品管理规定》

采用抽查、比对、重复检测的方法监控检测结果数据有效性,保证检测工作质量,为客户提供可靠的检测结果。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日常检测、抽检、重复检测和实验室间比对。

3.职责

3.1检测部经理:负责制定本部门年度质量监控计划。

3.2质量负责人:负责检查监控计划实施情况。

3.3技术监督员:负责检测工作抽检。

3.4技术负责人:定期对监控计划进行评审。

4.定义

5.工作程序

5.1检测部经理每年年底制定下一年度质量监控计划,内容包括质量监控的项目、参加的人员、进行的时间、监控的目的,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2检测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同一样品不同检测人员的检测结果对比,检测的结果由检测部经理进行评定并上报技术负责人。

5.3检测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同一样品不同检测方法的检测结果对比,检测的结果由检测部经理进行评定并上报技术负责人。

5.4检测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同一样品不同检测设备的检测结果对比,检测的结果由检测部经理进行评定并上报技术负责人。

5.5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实验室之间的对比,实验室之间的比对最好选择经国家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并能涵盖本实验室的主要检测项目。

5.6如上述5.3、5.4、5.5的对比发现存在异常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会议分析原因并提出改善措施。

5.7质量负责人根据年度质量监控计划对质量监控计划的实施情况实行监督,将其实施的状况记录在监控计划的实施确认栏目中。

5.8检测部经理对质量控制的检测结果进行比对、分析,并将结果予以记录。

5.9技术负责人对质量监控分析的结果进行评审,如存在异常时,需分析原因并提出改善措施。

5.10质量控制的评审结果作为管理评审输入的内容之一。

对报告的编制、签发、修改和原始记录进行控制,保证检测报告的正确有效。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

3.职责

3.1检测人员:负责检测报告的制作,对检测结果及记录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3.2技术监督员:负责校核检测报告。

3.3授权签字人:负责最终审核并签发检测报告。

4.定义

5.工作程序

5.1检测过程、检测记录、计算和导出数据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应包含足够的信息,以保证其合理性、完整性、复现性。

5.2所有记录、检测报告均应由综合服务部开案员存档保管并为委托方保密。

5.3检测结果应按检验方法中的规定,准确、清晰、明确、客观的在报告中表述;

5.3.1在检测报告中至少应包括以下信息:

a. 标题:如XX检测报告;

b. 实验室的名称和地址、检测地点;

c. 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和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

d. 委托方的名称和地址;

e. 被检测样品的说明和明确标识;

f. 检测样品接收日期和检测日期;

g. 检测方法的标识或对采用的认可非标准方法的明确说明;

h. 涉及的抽样程序抽检地点、日期等(可根据所需情况记录);

i. 检测报告批准人的姓名(签名)或等效标识,以及签发日期;

j. 检测结果,适用时带有计量单位;

所做出的检测结果仅对所检测样品有效的声明(需要时)

a.       检测设备名称、型号、校准状态;辅助设备名称、型号、校准状态;

b.       与被测设备有关的辅助设备名称、型号、连接方式;

c.       被测设备的连接图;

d.       检测布置图

5.3.2需要时,还可包括以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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