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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办理CNAS实验室认证有哪些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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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产地:江苏南京
  • 产品品牌: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包装规格:CMA/C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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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1-10-16 23:50:00
  • 有效期至: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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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CNAS实验室认证有哪些条件要求 详细信息

办理CNAS实验室认证有哪些条件要求

申请国家CNAS认可、CMA认证(计量认证),不成功,全额退款,全国代办。

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代理国家CNAS认证CMA认证的咨询服务公司,我们不是全能型的咨询机构,我们只做我们所擅长的,我们致力于把我们所擅长的项目做到最专业,让我们客户用最低的成本、最短的时间通过CMA/CNAS认证项目的评审,快速获得CMA/CNAS认证证书,100%的保证能够帮您把CNAS/CMA实验室认证办下来,不成功,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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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部

负责检测工作的开展,能力验证/比对等验证工作及仪器设备期间核查工作;质量监控,培训检测工作的业务能力(详见《岗位说明书》)等;

5.2.5内部沟通

5.2.5.1总经理重视内部沟通,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确保本公司领导及各部门之间就管理体系的实现过程及其有效性进行及时有关的沟通。

5.2.5.2沟通过程中应建立纵向与横向联系,达到相互了解、相互支持、全员参与之目的。

5.2.5.3沟通方式:定期的管理评审、内审、质量/技术会议、培训、通知、内部邮箱等。

5.2.5.4沟通内容:管理体系运行状况,质量方针、目标及检测要求达成情况、客户的要求和期望、各岗位的工作内容、职责和要求等。

5.2.6各部门的责任人需加强学习管理体系,相互理解各部门活动的相互关系和重要性,鼓励本公司人员提供合理化的改进建议,为管理体系质量目标的实现做出贡献。

5.2.7为避免本公司在管理上、技术上出现真空,特制定以下代理原则(见附十一关键岗位职务代理人):

a.  由职务代理人员在代理期间完成所代理的关键人员的任务。

b.  指定作为某一关键职位代理人员必须具有与通常担任该关键职位相应的培训水平。

c.  关键人员必须通知所有有关人员他指定的临时承担其职责的人。

d.  指定的职务代理人员对惩罚、提拔、加薪或调动等个人问题无任何权利。

5.2.8本公司应关注对人员的监督模式,确定可以独立承担检测工作的人员,以及需要在指导和监督下工作的人员。可通过质量监控结果、现场监督、核查记录等方式对人员实施监督,做好监督记录并进行评价,应确保监督人员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5.2.9技术负责可以由一名技术人员担任,也可以由负责不同技术领域的多名技术人员组成管理层,其技术能力应覆盖实验室所从事的检测活动的全部技术领域。

5.2.10各部的责任人需加强学习管理体系,相互理解各部门活动的相互关系和重要性,鼓励本公司人员提供合理化的改进建议,为管理体系质量目标的实现做出贡献。

5.2.11当策划和实施管理体系变更时,保持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本公司应获得管理和实施本公司活动所需的人员、设施、设备、系统及支持服务。

6.2人员

6.2.1所有可能影响本公司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人员还是外部人员,应行为公正、有能力、并按照本公司管理体系要求工作。

6.2.2本公司应将影响本公司活动结果的各职能的能力要求制定成文件,包括对教育、资格、培训、技术知识、技能和经验的要求。

6.2.3本公司应确保人员具备其负责的本公司活动的能力,以及评估偏离影响程度的能力。

6.2.4本公司管理层应向本公司人员传达其职责和权限。

6.2.5本公司应有以下活动的程序,并保存相关记录:

6.2.5.1确定能力要求;

6.2.5.2人员选择;

6.2.5.3人员培训;

6.2.5.4人员监督;

6.2.5.5人员授权;

6.2.5.6人员能力监控。

6.2.6本公司应授权人员从事特定的本公司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活动:

6.2.6.1开发、修改、验证和确认方法;

6.2.6.2分析结果,包括符合性声明或意见和解释;

6.2.6.3报告、审查和批准结果

6.3设施和环境条件

6.3.1设施和环境条件应适合本公司活动,不应对结果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注:对结果有效性有不利影响的因素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微生物污染、灰尘、电磁干扰、辐射、湿度、供电、温度、声音和振动。

6.3.2本公司应将从事本公司活动所必需的设施及环境条件的要求形成文件。

6.3.3当相关规范、方法或程序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或环境条件影响结果的有效性时,本公司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

6.3.4本公司应实施、监控并定期评审控制设施的措施,这些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

6.3.4.1进入和使用影响本公司活动区域的控制;

6.3.4.2预防对本公司活动的污染、干扰或不利影响;

6.3.4.3有效隔离不相容的本公司活动区域。

6.3.5当本公司在永久控制之外的地点或设施中实施本公司活动时,应确保满足 本准则中有关设施和环境条件的要求

b)实验室应在记录表格中或成册的记录本上保存检测或校准的原始数 据和信息,也可直接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中,也可以是设备或信息系统自动采 集的数据。

对自动采集或直接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的任何更改,应满 足7.5.2的要求。 

注1:原始记录为试验人员在试验过程中记录的原始观察数据和信息,而 不是试验后所誊抄的数据。当需要另行整理或誊抄时,应保留对应的原始记 录。 

注2:实验室不能随意用一页白纸来保存原始记录。 

7.7确保结果的有效性 7.7.1a)实验室对结果的监控应覆盖到认可范围内的所有检测或校准(包括内 部校准)项目,确保检测或校准结果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当检测或校准方法 中规定了质量监控制要求时,实验室应符合该要求。适用时,实验室应在检测方法中或其他文件中规定对应检测或校准方法的质量监控制方案。

实验室 制定内部质量监控方案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检测或校准业务量; ?检测或校准结果的用途; ?检测或校准方法本身的稳定性与复杂性; ?对技术人员经验的依赖程度; ?参加外部比对(包含能力验证)的频次与结果; ?人员的能力和经验、人员数量及变动情况; ?新采用的方法或变更的方法等。 注:实验室可以采取多种适用的质量监控手段,如: ?定期使用标准物质、核查标准或工作标准来监控结果的准确性; ?通过使用质量控制物质制作质控图持续监控精密度; ?通过获得足够的标准物质,评估在不同浓度下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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