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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申请办理实验室CMA/CNAS认证需要哪些条件
- 产品产地:江苏南京
- 产品品牌: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包装规格:CMA/C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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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21-10-16 23:50:18
- 有效期至: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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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实验室CMA/CNAS认证需要哪些条件
详细信息
申请办理实验室CMA/CNAS认证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国家CNAS认可、CMA认证(计量认证),不成功,全额退款,全国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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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
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CNAS秘书处设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以下简称认可中心)。
认可
中心作为CNAS的法律依托单位,承担CNAS开展认可活动所引发的法律责任。
CNAS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等开展认可工作,遵
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权威信誉、廉洁高效的工作原则。 
CNAS不以营利为目的,其经费来源于认可及相关活动的收费和政府的资助。
CNAS不接受任何影响认可公正性的资助。 
CNAS不从事任何有可能妨碍其认可工作公正性的其他活动,如帮助实验室
建立、保持管理体系,或者帮助其获得认可或提供咨询等业务。 
本指南旨在介绍和解释CNAS有关实验室认可工作的基本程序和要求,以
便于CNAS工作人员、申请和获准认可实验室在从事或参与相关认可活动时参
考,也可供对实验室认可工作感兴趣的人员参阅。 
本指南于2006年制订,2007年第1次修订,2014年换版修订,本次为换
版修订,针对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的变化,对内容进行了更新。
本指南是CNAS对检测实验室、校准实验室、医学实验室、司法鉴定/法庭科
学机构(以下统一简称为实验室)等开展认可活动的程序和要求的解释,供申请
或已获CNAS认可的所有实验室参考使用。
下列文件对于本指南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指南。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
修改单)适用于本指南。
2.1CNAS-J01《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章程》
2.2ISO/IEC17011《合格评定—认可机构要求》
2.3GB/T27000(等同采用ISO/IEC1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 
2.4CNAS-R01《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
2.5CNAS-R02《公正性与保密规则》
2.6CNAS-R03《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规则》
2.7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 
2.8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
2.9CNAS-RL03《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
2.10CNAS-RL04《境外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受理规则》
2.11CNAS-CL01-G002《测量结果的溯源性要求》
2.12CNAS-CL01-G003《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
2.13CNAS-CL01-G004《内部校准要求》
4.1CNAS公开发布的与认可工作有关的文件,包括:章程、工作规则、委员会认
可规则、认可准则、认可指南、认可方案,以及认可说明、认可信息、技术报告
等文件。 
CNAS与认可工作有关的文件会根据需要而制定,所有新制修订的文件及实
施要求CNAS都会在网站上及时发布,实验室需要持续关注
CNAS网站的相关信息。
4.2CNAS认可规范文件包括:认可规则、认可准则、认可指南和认可方案,其
中认可规则、认可准则、部分认可方案属于强制性要求类文件,认可指南属于非
强制性要求文件,可供实验室参考。 
4.2.1认可规则(R系列)是CNAS根据法规及国际组织等方面的要求制定的实施
认可活动的政策和程序,包括通用规则(R)和专用规则(RL)类文件。
认可规
则是认可机构运作和认可对象获得与维持认可资格需要满足的强制性要求。
实验
室认可涉及的认可规则包括:
CNAS-R01《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是为保证CNAS认可标识、
国际互认联合认可标识与认可证书的正确使用,防止误用或滥用标识和认可证书,
以及错误声明认可状态,维护CNAS的信誉而制定。 
CNAS-R02《公正性和保密规则》,是为确保认可工作的公正性,维护申请人
和获准认可机构的信息保密权利而制定,适用于CNAS在认可工作中涉及的所有过
程及活动。 
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规定了CNAS实验室认可体系运作的程序和
要求,包括认可条件、认可流程、申请受理要求、评审要求、对多检测/校准/
鉴定场所实验室认可的特殊要求、变更要求、暂停、恢复、撤销、注销认可以及CNAS和实验室的权利和义务,是CNAS和检测实验室、校准实验室、医学实验室、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等认可活动相关方应遵循的程序规则。 
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是为了确保CNAS认可的有效性,保证CNAS认
可质量,促进合格评定机构的能力建设而制定。
该规则阐述了CNAS能力验证的
政策和要求,包括CNAS对能力验证的组织、承认和结果利用的政策,以及合格评
定机构参加能力验证的要求。 
CNAS-RL03《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是为了加强CNAS对实
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认可工作的收费管理,规范认可收费行为,保护认可双方
的利益而制定。
该规则阐述了收费原则与用途、收费项目与标准、收费要求等内
容。
CNAS-RL04《境外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受理规则》,适用于CNAS对境外实验室
及相关机构和检验机构的认可受理工作。
4.2.2认可准则(C系列)是CNAS为规范认可对象的合格评定活动制定的要求,
是认可对象获得和维持认可资格需要满足的强制性要求,包括基本准则和专用准
则。专用准则是CNAS制定的在特定领域或特定行业中实施相应准则的应用要求,
如应用说明等。
本指南适用的实验室认可依据的认可准则(CL)包括: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CNAS-CL01-G001《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与CNAS-CL01同步应用。
CNAS-CL02《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
CNAS-CL01-G002《测量结果的溯源性要求》
CNAS-CL01-G003《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
CNAS-CL08《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
CNAS-CL01-G004《内部校准要求》
CNAS-CL01-A×××是CL01在特殊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08-A×××是CL08在特殊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7《医学参考测量实验室认可准则》
4.2.3认可指南(G系列)是CNAS为认可对象提供的,能够满足或达到认可规则、
认可准则等要求的建议或指导性文件。实验室认可涉及的指南类文件编号为
CNAS-GL××。 
4.2.4认可方案(S系列)是CNAS根据法律法规或制度所有者等方的要求,对特定
认可制度适用的认可规则、认可准则和认可指南的补充。实验室认可涉及的方案
类文件编号为CNAS-CL01-S××。 
4.3认可说明(E系列)是CNAS在认可规范实施过程中,对特定要求的理解或对特
定工作实施的进一步明确。实验室认可涉及的说明类文件编号为CNAS-EL××。 
4.4技术报告(TR系列)是CNAS发布的对有关合格评定机构的运作具有指导性的
技术说明文件。
实验室认可涉及的技术报告文件编号为CNAS-TRL××。
4.5认可信息类文件(A系列)是CNAS发布的与认可有关的信息,包括:CNAS简介、
认可申请书、认可领域分类、相关机构分析等。实验室认可涉及的信息类文件编
号为CNAS-AL××。 
实验室若要获得CNAS认可,可通过到访、电话、传真以及其他电子通讯方
式等,向CNAS秘书处表达意向,获取相关帮助
5.1.1实验室若申请CNAS认可,首先要依据CNAS的认可准则,建立管理体系。
检测实验室、校准实验室适用CNAS-CL01(等同采用ISO/IEC17025)《检测
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医学实验室适用CNAS-CL02(等同采用ISO15189)《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
认可准则》。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适用于CNAS-CL08《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
可准则》。 
5.1.2实验室在建立管理体系时,除满足基本认可准则的要求外,还要根据所开
展的检测/校准/鉴定活动的技术领域,同时满足CNAS基本认可准则在相关领域
应用说明、相关认可要求的规定。 
注:CNAS部分认可规范文件中也有对体系文件的要求,例如:CNAS-R01《认可标识使用和
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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