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县人劳局获悉,从今年开始,省级财政将对大学生从事现代农业给予补助。
据悉,给予补助的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高职)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且在被评定为省、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或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任理事长的,也可是在省内专职从事种植业、养殖业达到一定规模的法人代表等以上三者中任一类的大学生从事现代农业给予补助。
补助标准为,对在经济欠发达县(市、区)和其他县(市区)从事现代农业的大学生每人每年分别给予补助1万元、0.5万元,连续补助3年。
“接到通知后,我县已经即时展开这项工作。目前已对沿赤、横渡、蛇蟠等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聘用大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该局相关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