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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进一步构建机制 全面推进权力阳光运行

作者: 时间:2011年06月02日 信息来源:余杭新闻网

    实现政府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网上监督的全覆盖

    2日上午,余杭区就进一步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规范社会中介机构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区委常委、纪委书记魏祖民,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沈昱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镇乡(街道)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根据《2011年余杭区进一步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工作要点》,我区将进一步加强“两家两中心”建设,重点推进“网上、网下”协同办公,完善“网上一家一中心”系统建设与应用,实现政府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网上监督的全覆盖。同时推进三级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中心”进驻率和窗口审批授权率,全力打造集行政审批、资源配置、公共服务、效能监察“四位一体”的综合性政府服务平台。在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重点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实现规范统一,推行“中心”各进驻部门窗口负责人制,进一步创新审批方式,实施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契证以及工商注册登记并联审批“一条龙”服务模式。

    会议强调,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把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延伸到基层,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是新形势下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必然要求。要求今年6月底前,实现镇乡(街道)、村(社区)级便民服务“全覆盖”,形成从区到镇到村的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并在服务上进一步充实内容,将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行政审批、社会事务、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等服务事项,按照“能进则进”的原则统一纳入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范围,使村民不出村(社区)就能享受到代办、咨询等各种方便快捷的服务。

    据了解,目前全区拥有各类社会中介机构2475家,涉及到22个行业。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区政府已成立了规范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相应管理工作意见,各行业主管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管理意见的规定,分别负责本行业社会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把社会中介机构准入关,开展专项检查,对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出具虚假验资报告、评估报告、证明文件及其他文件,采取欺诈、胁迫、贿赂、串通等非法手段,损害他人利益的“黑中介”,将依法予以取缔,大力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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