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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首次推出人才租赁房 450套房面向四类高级人才

作者:翁积飞 时间:2011年04月13日 信息来源:丽水网

     浙江在线04月13日讯 人才是一个地方发展的重中之重,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是我市相关部门非常重视的。昨天,记者从市人劳社保局了解到,今年,我市首次推出450套人才公寓租赁房,目前人才公寓完成装修工程招标工作,即将进入装修阶段,今年年中将向在丽水工作的高级人才推出。

    据了解,这次推出的人才公寓房位于市区宁和苑和水木清华苑,其中宁和苑420套,水木清华苑30套,主要分为80平方米、125平方米和140平方米三种户型。记者在宁和苑的人才公寓看到,一套80平米的房子为两室两厅一厨一卫,生活设施齐全,完全可以满足一个三口之家居住。

    据市委人才办副主任叶挺辉介绍,申请人才公寓的对象主要是市区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中无住房的人,主要是四类,第一类是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对象;第二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对象;第三类是取得高级技师技术等级的对象;第四类是来丽从事高新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的高层次人才和专家。

    人才公寓的租金以当年租房市场价为基准价,承租期在3年及以内的按基准价的30%缴纳。经批准延长承租期的,第4 至6年按当年基准价的60%缴纳,6年以上按100%缴纳。租期一般为三年,三年以后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人才公寓租赁办法,单身的对象原则上安排两人或三人合租一套公寓,已婚的对象可安排单独租住一套公寓。引进的海外专家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居住大套房子的,可安排租住一套较大面积的公寓。(来源:处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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