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湖州市5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生产的75种具备批准文号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已全部完成电子监管的入网,持有了“电子身份证”。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称,从4月1日起,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将全部持有“电子身份证”,基本药物生产中标品种企业全部实行电子监管,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这就意味着,从4月1日起生产的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在出厂前,生产企业须按规定在上市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并通过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报送。
据了解,药品的“电子身份证”其实就是一组电子监管码,其中包含每一个最小销售包装药品的基本信息、药品注册信息、生产企业信息、药品生产信息等。“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是否纳入电子监管,将成为企业参与基本药物采购的先决条件之一。实行电子监管,将有效降低问题药品流入消费者手中的风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注册处的毛处长告诉记者,今后,所有的基本药物最小包装上都将附上电子监管码,电子监管码将如实记录每一盒、每一箱、每一批药品真实生产、经营、库存以及流向的情况,当问题药品出现时,可以快速查询药品来源,大大减少问题药品流入消费者手中的风险。同时,消费者若对产品质量有疑问,也可以利用电子监管码上网查询该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制剂规格、包装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等详细信息,若查询到的药品信息与实际不符或无该药品信息记录,则极有可能为假药,可向药监部门投诉举报。
据介绍,目前湖州市6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除1家长期不生产外,剩余5家已经完成了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的设备改造和取码、赋码。 10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也已经全部配齐实施电子监管所需的数据采集设备,并已全部入国家药品电子监管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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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电子监管,就是全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络信息系统,监管部门通过登录“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实现对药品生产出厂、流通的动态监管,而百姓也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www.drugadmin.com),输入附在国家基本药物(生产日期在2011年4月1日以后的药品)最小包装盒上的20位电子监管码,从而确认该药品的真假,若查询到的药品信息与实际不符或无该药品信息记录,可向当地药监部门投诉举报。
药品电子监管实际上从2007年就开始实行了,大致分为3步:最早是部分特殊管理的药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2008年的11月1日起,国家又增加了4大类药品(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及第2类精神药品);第三批就是医改后,国家药监局提出的,在2011年4月1日前实现对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的要求。我国将不断扩大电子监管码的附码品种,最终实现所有药品的电子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