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的93号汽油从2006年的4.3元/升,涨到如今的7.06元/升,上涨比例达61%,出租车每月的平均油费也由原先的6899元涨到10752元,而出租汽车的运价自2006年实行后,至今未变。面对这样的形势,在昨天上午召开的全市客运车辆实施燃油附加费座谈会上,台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向与会的物价、交通、运管等多个部门,做了关于增收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说明,建议收取1元燃油附加费。
目前,我市共有3177辆出租车,日运送旅客33万人,是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出租车的营运成本主要是燃油,燃油价格的上涨直接导致营运成本的提高。加上经营成本中的修理费、配件、服装、工资福利等,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已不堪重负。
为此,台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提出建议:当93号汽油价格在6.3元—7.3元之间,执行一车次增收燃油附加费1元的方案;但汽油价格超过7.3元后,按照油运价联动机制,继续加收燃油附加费或调整运价;当燃油价下降至6.3元以下后,承诺执行原标准运价。
考虑到在加收燃油附加费1元的整体运作时,操作中存在难度,甚至会出现驾驶员与乘客的矛盾纠纷,所以建议将1元燃油附加费计入计价器,以6元为单位实施起步费。但承诺在实施调表后执行,期间调表的出租汽车一律不准收取6元起步费。另外,该协会还建议政府加大打击非法营运的力度,以净化出租车经营市场,保护合法经营。
目前,这些建议正在审核决策中,预计近期将出台正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