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房地产管理局获悉,“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建设总面积将由“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中的10万平方米增加至55万平方米以上。此举将惠及更多的住房困难群体。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标准以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为原则,每套建筑面积控制在25~50平方米(高层建筑适当放宽10平方米)。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建设标准将适度放宽。
据悉,今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将由以往单一的政府投资筹集,逐步扩大为项目配建、企业自建和社会自己投资建设等多种筹集方式。在土地供应上,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各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重点保障;在建设和运营的投入上,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可以统筹调配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在税收方面予以适当优惠,并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政府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最低标准收取;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行“谁投资、谁所有”,可依法转让,但不得改变其功能性质或无故空置。
2010年,新城推出首批公共租赁住房,重点解决无房大学毕业生和引进人才的周转性住房问题。在此基础上,到2012年起将逐步覆盖到其他住房困难群体。 2015年底,基本实现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并轨。
目前我市已经建立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三房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十一五”期间,我市保障性住房受惠人群从300户增至300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