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五年,连续五次调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区。2日,余杭区召开民政工作暨第二次全区地名普查工作会议提出,通过五年的努力,将余杭区打造成为“全省民政工作城乡一体化创新示范区”。区领导杜坚强、祝振伟、潘法高参加会议。
“十一五”期间,余杭民政以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为主线,把握机遇,加快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五年来,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不断提升,其中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次调标,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05年的每人每月260元和150元分别调整到440元和330元,累计发放低保金9147.5万元;发放困难群众慰问金7399.8万元;发放物价补贴、应急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各项资金3826.3万元;发放慈善救助款及救助物资1.93亿元;发放各类抚恤资金1.46亿元。五年来,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不断深化,清理坟墓12万余座,下拨专项资金1500余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到位,累计发放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957.8万元。
五年来,余杭民政始终坚持以创新促发展。村委会“自荐海选”在全国首推成功,率先开展困难群众医前救助和外来务工人员应急救助,率先实现困难家庭结对帮扶全覆盖,率先开展“村内坟”整治和大型集中室内葬的葬式改革工作,率先开展退役士兵城乡一体化安置工作,率先实现村(社区)慈善工作室全覆盖等创新举措,有力推动了余杭民政工作在省市乃至全国保持领先地位。
五年来,余杭区连续被省民政厅评为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区,连续被评为杭州地区民政工作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区民政局连续被评为区级机关满意单位。农村社区建设、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等工作获得全国先进;和谐社区建设、退役士兵安置、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福利生产管理、福利彩票发行、殡葬管理、慈善工作、行风建设、民政政务宣传等工作获全省先进。
“十二五”时期余杭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五年的努力,将余杭区打造成为全省民政工作城乡一体化创新示范区,在制度建设、体制机制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民政服务网络建设等方面实现城乡一体化,继续走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副区长祝振伟指出,“十二五”时期是余杭区实现科学发展走在前列、全面建设惠及全区人民小康社会目标的攻坚阶段,也是民政事业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时期。他要求在工作中,围绕以民为本、服务大局,进一步增强民生保障能力;围绕统筹城乡、和谐发展,进一步完善社会自治管理格局;围绕惠民利民、共建共享,进一步提高民政公共服务水平。在今年的重点工作中,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工作,全力完成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任务,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大力推进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祝振伟强调,余杭区决定今年2月中旬至9月开展第二次全区地名普查工作,要求做到领导、宣传、经费、人员、工作、配合六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