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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车辆可全高速直通舟山 目前货车不计重收费

作者: 时间:2011年01月06日 信息来源:中国台州网

     浙江在线01月06日讯 2010年12月31日晚11点58分,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至舟山跨海大桥连接通车,这意味着,包括货车在内,宁波以外各城市往来舟山的车辆无需再经行宁波地方道路,彻底实现了省内各市之间全程高速可到达舟山。但是,危险品车辆仍暂时不通行,管理部门将根据货车的通行情况再作考虑。

    台州的车辆可行走G15沈海(甬台温)高速公路、经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的保国寺、九龙湖、沙河、蛟川、舟山跨海大桥到达舟山。

    目前,全省高速公路对货车已经实行计重收费,但舟山跨海大桥目前仍然按照货车的车型进行收费,今后将视情况实行计重收费。

    货车的具体收费标准为:一类车,100元,外加代收舟山本岛车辆通行费10元/车次,即110元;二类车,200元,需加收舟山本岛车辆通行费20元车次,即220元;三类车,295元,需加收舟山本岛车辆通行费20元/车次,即315元;四类车,345元,加收舟山本岛车辆通行费20元/车次,即365元;五类车,395元,加收舟山本岛车辆通行费20元/车次,即415元。

    同一车辆当日多次往返的,凭首次已缴通行费票据免收舟山本岛车辆通行费。进出舟山跨海大桥各收费站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在舟山跨海大桥段的通行费将按应收额的50%收取,暂定三年。

    据台州商报 苏来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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