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天零时开始,市区所有政府举办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街道)卫生院以及实行人、财、物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纳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我市的永康、磐安等地也从明天开始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业内专家分析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我市的大范围推进,有望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
药品零差率大步走近金华市民
昨天下午,家住市区南苑小区的胡女士前往江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时,看到服务中心的收费处张贴了一张通告:“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减轻群众负担,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从2010年12月25日起,金华开发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实行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省统一招标的价格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
“呵呵,金华市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要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了,今后我们看病就更轻松了!”胡女士高兴地说。 胡女士看到的通告中提到的药品零差率销售是市区将从明天全面实施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12月20日,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编委办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12月25日零时开始,将金华市区所有政府举办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街道)卫生院以及实行人、财、物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据了解,从12月25日零时开始,我市的永康、磐安两地也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另外,今年2月25日,我市的义乌、浦江、金东等地已被先期纳入我省首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试点地区。至此,我市多数县(市、区)已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六“统一”缓解市民看病贵 据市卫生局有关专家介绍,市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为确保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减轻群众看病贵问题,将从6个方面具体实施: 统一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对实施范围内未设置住院床位或住院床位数在30张以下的基层医疗机构,以及住院床位数在30张及以上的基层医疗机构的门诊,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药品配备和使用以国家基本药物为首选、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为补充,原则上不得使用其他药物。确因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冠心病、慢性肝病、精神病等6种常见慢性疾病防治必需,在过渡期间,可适当使用其他药品,但仅限于临床常用药物。对住院床位在30张及以上的基层医疗机构住院病人的用药,应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确因临床需要,可按有关规定适度使用其他治疗必需药物。 统一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取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对基层医疗机构现有库存的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且不得高于国家指导价和省集中采购价;因特别情况准许使用的其他药品也必须实行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暂按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执行,暂不实行零差率销售。 统一网上集中采购。各实施机构应统一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集中采购中标的基本药物、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和其他允许使用的药品。根据《2009年浙江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规定,由区卫生局组织各实施机构,根据省集中采购基本药物的中标结果,统一确定全区基本药物使用目录。 统一集中配送。按照《2009年浙江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商招标实施方案》和《2010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规定,以区为单位统一选择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委托的中标配送商(含其配送合作伙伴)配送基本药物及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中标产品。 统一组织结算。药品款项由区卫生局(所)统一组织结算。对因客观因素造成的药品结算资金周转困难等情况,区财政局核实后应及时安排周转资金予以垫付,保证基本药物的供应。 统一实行基本医疗保险优惠政策。将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报销比例要明显高于其他药物。 业内专家表示,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由于取消了原来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加成15%的销售规定,减少了药品的若干中间环节,避免了重复加价。实行配送价格零差率销售,今后市民们去政府办的基层医疗机构看病的费用将大大降低,从而有效缓解困扰多年的看病贵难题。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市民还得转变用药观念 不过,卫生专家提醒,此次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为所有政府举办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街道)卫生院,以及实行人、财、物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而市区各大型医院并不在此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单位范围。此举的一个重要目的也是引导市民得了感冒等小病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不必全部挤到大医院去,从而缓解大医院的就诊压力,让大医院将更多的精力用放在重大疾病的防治攻关上。 此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市民还要逐渐转变自己的用药观念,走出“便宜药不治病”的习惯思维怪圈,树立科学合理用药、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观念,避免滥用贵药、过度医疗现象的发生。 本报记者 何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