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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让低收入群众有房住 今后将加大扶持力度

作者:许 渊 时间:2010年10月31日 信息来源:台州日报

    家住椒江岭南小区的康女士在一家民营企业上班,跟别人不同的是,她的家环境好,但租金却很便宜,远低于市场价,让收入较少的她也能承担,因为康女士住的房子是廉租房。

    “让低收入者有房住。”对于廉租房的意义,社会各界有着共识:建设好这项工程,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今年50多岁的康女士,以前在一家国有企业上班,住在单位宿舍里,下岗后,宿舍被拆迁。由于收入不高,一直没有自己的住房,只好暂住在姐姐家里。前几年,因为符合条件,她住进了椒江区政府为她提供的廉租房里。“这几年,低廉的租金为我减轻了不少经济负担。”康女士说道。

    廉租房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由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

    椒江住房保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申请廉租房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椒江本地户口5年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9061.2元、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5平方米或者两人(含两人)以下家庭现有建筑面积低于36平方米。据介绍,椒江符合廉租房条件的住户大约有290户家庭,大部分采取租赁补贴、租金核减的方式帮助解决住房难题,另外对60多户家庭采用实物配租的方式。市里规定廉租房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1.5元,椒江根据实际,今年的租金,是低保户的按照公房租金的20%收取,非低保户的按照公房租金的40%收取,平均起来每平方米每月不到1块钱。

    尽管这项工作一直是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议题,各级在推进住房保障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市建设规划局有关人士分析了其中的原因后表示,今后我市将加大对廉租房建设的政策扶持力度,创新廉租房建设,多渠道筹集房源,积极探索通过市场调剂,对符合条件的住户除了实物配租外,还将用租赁补贴、租金核减等方式,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住房问题。  

    新闻链接:据统计,去年年底全市廉租房累计保障对象已达1246户,省政府要求我市今年新增保障对象200户,到今年底保障对象要达到1446户。按照省政府关于到今年年底廉租住房保障中实物配租必须达到50%以上的要求,今年需实物配租725户。从完成情况看,1-9月份,全市已累计对1354户保障对象实行“应保尽保”,完成率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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