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创新”推动丽水跨越发展丽水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虞大才
编者按:11月3日,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策研究室、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举行学习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暨撤地设市十周年理论座谈会。与会的专家、学者结合各部门、岗位工作实际,发表了真知灼见。本报选取其中几篇发言稿摘要刊登以飨读者。
回顾丽水撤地设市十周年,可总结提炼的做法、经验和启示有很多,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观念理念的创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发展战略创新
2000年10月,中共丽水市第一次党代会提出了“生态立市、绿色兴市”的发展战略。2003年12月,在市委一届十次全会上,对此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提出了“生态立市、工业强市、绿色兴市”的“三市并举”发展战略,并作出了举全市之力发展工业经济的决定,提出了到2010年实现“两个千亿”(即工业总产值超100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超1000亿元)的奋斗目标。2009年全市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达到1018.43亿元,九年年均增长21.9%。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工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也快速提高。2009年,全市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0.4%,比2000年提高10.8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为10.7∶47.8∶41.5,与2000年相比,第一产业下降了15.1个百分点,第二、第三产业分别上升了10.4个和4.7个百分点。2009年全市人均GDP达到3472美元。
在城市化方面,市委市政府坚持“越是欠发达地区越要加快城市化”的新理念,把加快城市化进程与促进丽水跨越式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以城市化推动丽水的跨越发展,走出了一条具有山区特色的城市化之路。经过十年的努力,全市城市化率从2000年的33.1%提高到2009年的41.8%。市区形成了“城市南进、产业东扩”的发展格局,浙西南中心城市的龙头地位、带动作用、辐射能力大大增强。8个县(市)的县城作为县域经济的增长极及其“中心带动”地位已经确立,集聚协调、辐射扩散作用充分显现。2008年,丽水在全国286个地级以上城市中,综合竞争力位列100位,首次跻身全国地级市百强行列。
二、发展模式创新
一是小县大城型。其主要代表是云和县。云和在工业化水平不高、第三产业尚未充分发育、经济总体发展水平较低的情况下,按照“做大县城、富民为先、城乡对接”的思路,出台和实施一系列农民下山转移、进城就业政策,弱化传统户籍政策对城乡人员流动的限制和影响,推动城乡对接、协同发展,走出了一条“积极城市化”(或称为超前城市化)道路,使城乡居民共享现代城市文明。“小县大城”模式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山区小县跨越式发展的样板。
二是工业强县型。其主要代表是缙云县和青田县。缙云、青田等县充分利用地缘、人缘、业缘的优势,主动接受金华、温州等周边县(市)的产业辐射,快速发展工业经济。
三是资源转换型。其主要代表是遂昌县和松阳县。遂昌县充分利用丰富的生态资源和深厚的文化资源,以建设文化休闲旅游胜地为目标,走出了一条欠发达县从生态、文化优势转变为竞争优势和经济优势的发展道路,取得了较好成效。
四是生态效益型。2008年,丽水市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纲要》,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做好发挥区域生态优势与加快经济发展有机结合的文章,推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协调发展,取得了经济快速发展、生态持续改善和市民幸福指数提升的可喜成绩。丽水生态环境质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省第一,全国生态第一市的地位已经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