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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模式"为浙江农村公路建设添彩

作者:柴国荣 徐祖贤 时间:2010年09月03日 信息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朱洪军  

    进入本世纪以来,特别是最近七年来,浙江农村公路建设成效显著,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为全省3500万农民兄弟铸起了一座民生丰碑。

    浙江农村公路建设为什么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记者认为,除了全省上下同心同德,努力奋斗外,各级政府,特别是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坚持不懈地推进改革创新,特别是推进机制创新,是最根本的法宝。

    配套改革  多渠道筹措资金

    农村公路建设点多面广,资金、管理、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量多难大,特别是建设资金短缺,始终是困扰各地的头等难题。对此,浙江交通主管部门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强化部门联动和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凝聚合力全力推进全省农村公路建设。

    同时,大力实施配套改革,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其措施包括:以中央和省补助资金为引导扶持,带动地方财政配套投入;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政策倾斜和扶持力度;力促公共财政投入;发动社会捐资,开辟多渠道投资;坚持统筹规划,将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异地脱贫和人口梯度转移、农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等相结合,科学合理使用资金。在质量监督、资金管理等重大问题上,浙江各级公路主管部门坚持质量优先,强化廉政保障,形成了农村公路建设制度规范、阳光操作、全程监督、全民监督的保障体系。

    “三化”、“四有”,管养体制独树一帜

    路建好了,如何确保这一条条康庄大道安全、畅通、长久平安,浙江公路主管部门又在创新农村公路管养体制上做起了文章。通过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事权主体、机构、经费、人员,建立农村公路管养“有章、有人、有钱、有招”的体制机构,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正常化。

    首先,通过不断完善管理规章和技术规章,建立了一整套覆盖全面、科学合理、相互衔接的制度体系,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有章可循。先后推动出台《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修正案)、《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和《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使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步入“有法可依、依法管养”的新阶段。同时不断加强技术标准建设,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正常化的轨道。

    其次,在明确县级政府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主体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县道由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养护,乡、村道由乡镇政府负责养护的管养模式,实现了农村公路有人管。

    第三,建立了由各级财政投入、养路费(现为中央燃油税返还收入)和其他资金共同组成的多渠道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保障机制,实现农村公路有钱管。

    第四,根据公路管理体制现状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特点,建立了专业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农村公路养护运行机制,实现农村公路有招管。

    “海宁模式”为浙江经验添彩

    在浙江农村公路建设的经验之中,许多是基层交通部门创造的。

    譬如,松阳县新处乡在农村公路管养工作中,将评判权交给乡人大主席团。新处乡目前已接养农村公路5条,近40公里,管养任务繁重。为了确保管养质量,交通管理部门主动邀请乡主席团人员参与检查考核。他们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乡人大主席团人员都是办事公正、德高望重的两级人大代表,由他们担任评委,不仅能体现考核的公正性,更能确保管养质量。

    而在各地创造的诸多管养新政中,“海宁模式”引人注目,也最值得称道。近年来,海宁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模式,从出台政策着手,建立起有效的长效机制。各镇、街道通过建立“四化入统一”管养体制,真正实现了农村公路“有路必养、有路有管、养必优良”的良性循环。农村公路管养“海宁模式”已经从当初的摸索提升为一整套行之有效、符合农村公路管养实际的管理经验,受到了国内同行的高度评价,也丰富了浙江农村公路建设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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