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兰溪市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办公室获悉,8月30日,新的城乡公交试运行时刻表已经执行。从今天起,现役军人、伤残军人、残疾人、老年人和离休干部等“五类人员”凭本人相关有效证件,可享受城乡公交减免优惠待遇。同时,全市城乡公交每个站点的票价也优惠0.5元。
截止到8月10日,兰溪全市21条农村客运班线、148辆客运班车的回购交接工作全面完成。新的城乡公交车经过20多天的试运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营运时间、票价、优惠政策等问题,群众反映较强烈。
为提升城乡公交满意度,让老百姓得到真正的实惠,兰溪市领导多次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研究。前天召开的兰溪市政府常务会议,也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研究,并作出了三个方面的完善和调整。
部分线路班车“提早”“延迟”
8月30日,兰溪市城乡公交车试运营的开行线路、班次、时刻表已经执行。据悉,此次试运行的时刻表是经走访镇乡(街道)后,根据群众反馈的意见进行调整的。大部分线路根据实际情况,早班车提早了20至30分钟,末班车延迟了30分钟左右,每条线路班次平均增加了两三趟。目前,全市有300多名司乘人员工作在各条线路上。
另外,根据部分群众提出的乘早班车很拥挤等情况,长风公司在柏社、游埠、诸葛等有需求的镇乡适当增加了过夜班车,以满足群众早上出行需要。
“五类人员”可享受优惠
城乡公交车试运营以来,60周岁到69周岁的老年人可以享受半票优惠,70周岁及其以上的老年人可以免费乘车。
这一政策受到了群众的欢迎,但群众同时希望其他一些特殊人员也能享受乘车优惠。
从今天起,现役军人、伤残军人、残疾人、老年人和离休干部等“五类人员”,凭本人相关有效证件,均可享受城乡公交减免优惠待遇。其中,现役军人、残疾人、60至69周岁老年人,凭本人有效证件乘坐公交车可享受半价优惠。伤残军人,盲人、二级以上重度肢体残疾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离休干部,凭本人有效证件享受免费乘车优惠。每个站点票价优惠0.5元
城乡公交车试运营以来,一些群众希望降低票价,让百姓得到真正的实惠。
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规定》,城乡公交票价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由于城乡公交车开通时间短,运行成本尚未稳定,为进一步体现政府的惠民政策,发改、交通部门拟订了票价优惠方案:起步价1元不变,其它站点票价优惠0.5元。原本票价为1元的,仍然保持1元不变;高于1元的票价均优惠0.5元,即原本1.5元的降为1元,原本2元的降为1.5元……依次类推。
据测算,本次实行的票价优惠政策,按全市平均票价计算,优惠幅度为15.3%,长风公司每年将增加500多万元的运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