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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三套房贷“卡得紧” “新政松绑说”捕风捉影

作者:郑 敏/文 陶 宇/图 时间:2010年07月21日 信息来源:台州晚报

    近日有关“三套房松绑”、“房贷调控政策放松”等消息不绝于耳,让大众的目光再度转向房贷市场。

    关于三套房贷,“国十条”中这样要求:对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国十条”之后,浙江省出台了楼市调控的18条细则,“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确定。”7月16日,省银监局重申房贷相关政策要求和标准没有变化,各商业银行要严格执行,不能动摇。

    台州三套房贷未松动

    自从4月中旬房地产调控以来,一线城市由于“房价上涨过快”成为被调控的重点,北京、深圳等城市相继出台细则,要求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近日,多家媒体报道上海、南京、杭州等地的银行放松第三套房贷后,深圳、北京部分银行也已悄然放松第三套房贷款。台州第三套房贷到底有没有“松绑”?记者以客户身份咨询台州多家银行,发现各银行对第三套房贷并没有松动,相比一线城市,反倒卡得更紧。

    中行对第三套房贷停贷。三套房的认定标准实行“认贷”,以借款人贷款购买过几套房屋为标准。如果你的家庭住房登记已经有两套房屋,一套贷款,另一套没有贷款,那么,购买第三套的话按二套算,实行利率上浮10%,首付50%的标准。

    建行的政策和中行相同,某支行相关工作人员强调,“贷过两套,第三套不能贷,即使之前的两套还清了也不行。”

    对第三套房贷,工行某支行称在第二套房贷基础上“进行大幅度的上浮”,按首付55%左右,利率上浮30%—40%的标准操作。名下已有两套房,一套贷款,另一套没有贷款,购买第三套的话按二套算。

    农行对第三套房贷原则上不发放,具体情况银行会根据客户的资信、购买什么样的房子等不同因素决定。即使能办理,也在第二套房贷基础上,首付和贷款利率大幅度上浮。对三套的认定,以家庭住房登记的套数为准,如果已经有两套房,不管有没有贷款,再买都按三套算。

    邮政银行目前也是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交行则称三套房贷不一定能贷出来,三套的认定标准以贷款人家庭房产数量为准。

    兴业银行对第三套房贷执行“首付55%,利率至少上浮30%”的定价,兴业银行相关人士说,如果客户购买该行家庭理财产品或是和理财账户挂接,有存款积分,利率可以稍微优惠。“目前房贷额度紧张,不管到哪个银行都一样,客户不同定价不同。”兴业银行对三套房也是认房,如果名下已有两套,再次购房的话,无论有没有贷款都算三套。

    不难看出,台州的多数银行目前对第三套房贷卡得都比较紧,尽管有的银行可以受理,但申办人也不多。“贷款门槛高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建行某支行相关人员分析,“关键是目前房地产市场低迷,房屋成交量少,房贷政策摆在那,贷款申请人自然就少了。”

    省银监局:严格控制三套及以上房贷风险

    针对近日市场上关于房贷政策松绑的消息,浙江银监局7月16表示,自三部委4月份联合发文以来,我省大多数银行一直严格执行房贷新政,对第二套房“认房又认贷”,一些银行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第三套房实行差别化的风险定价原则。无论是首付还是利率,都按规定执行,即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在此基础上大幅度提高。

    5月份以后,省银监局对主要银行的检测和抽查结果显示,第二套及以上房屋贷款无论是同比还是环比,都呈明显下降的趋势,“抑投机”的效果比较显著。

    省银监局相关人士表示,接下去,将继续加大对房贷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决不允许商业银行随意突破和松口政策界线,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必将严厉查处,以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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